1 目的和范围
加强对厂区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对正常生产不构成威胁。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企业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做到企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
3.2 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各种作业票证的设计、印制,负责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管理。
3.3 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生产部负责建立票证台帐,对各种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并进行安全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用火的工作程序
①涂料生产车间;
②危险化学品仓库
二级用火区包括配电房、办公楼等公用工程及辅助场所。
4.2 《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3 《破土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凡进行电气设备检修的部门,必须到工务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电气车间根据《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进行电气设施拆装和维修作业。
4.5 《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凡进行生产设施检维修的部门,必须到工务办理《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检修单位根据《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进行生产设施拆装和维修作业。
5 记录
5.1 《用作业火许可证》。
5.2 《高处作业许可证》。
5.3 《破土作业许可证》。
5.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5 《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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