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内的各类高压气瓶管理,确保储存、使用安全有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管员和具体使用者必须清楚各类气体的性能和特性,做到发放使用无误。
第二条:各类气瓶必须有明显的漆色标记,佩戴好瓶帽、防震圈。
第三条:瓶库周围严禁烟火,库区要保持整洁,各类气瓶(实瓶、空瓶、不同气瓶)要分类存放。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
第四条:气瓶储存必须远离热源和明火,严禁爆晒和易燃物品、可燃物品混放一起,应避开放射性线源。
第五条:严禁气瓶在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与各类油品混放。
第六条:装卸气瓶要轻卸轻放,严禁使用油污手套,严禁野蛮装卸,严禁敲击、碰撞。
第七条:严禁在装卸过程中流动吸烟,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八条:各类气瓶要按规定检验,检验标记清晰、可辨认,同时严禁使用各类过年检期的气瓶。
第九条:严禁使用外表腐蚀严重或外表损伤严重的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气瓶立放时,应有防倾倒措施。
第十条:电瓶车运输高压气瓶时,其层数不应超过二层,且必须加以固定,防止气瓶滚动。
第十一条:不论空瓶、实瓶在实施运输过程中必须将气瓶瓶口全部保持一个方向,车厢内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无油污。
第十二条:所有返回库区的气瓶必须配置完好,对附件损坏、配置不齐全的气瓶库管员有权拒收,同时按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对各单位返回的气瓶(氧气、乙炔气瓶)要经常性的检查,检测气体剩余量,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05MPa和不大于0.3MPa的表压余气。
第十四条:安技处依照上述相关规定加强日常巡查,每月将检查结果报规划发展处进行考核;公司现场检查组在每月的检查中,也将此项规定作为检查的内容之一进行检查考核。
高压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定
(1)禁止敲击、碰撞;气瓶应可靠地固定在支架上,以防滑倒。
(2)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
(3)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4)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应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5)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及油手操作,以防万一氧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
(6)氧气瓶、可燃性气瓶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有困难时,应有可靠的隔热防护措施,但不得小于5m。
(7)高压气瓶应避免曝晒及强烈振动,远离火源。
(8)使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气瓶工作地点,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换气。
(9)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剩余残压。即余压一般应为2kg·cm-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kg·cm-2 .
(1O)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充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1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的气瓶,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高压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
一、 高压气瓶应分类保管,远离热源,避免严寒冷冻,不得曝晒和强烈振动。
二、 使用中的高压气瓶应固定牢靠,减压器应专用,安装时要紧固螺口,不得漏气。
三、 开启高压气瓶时应在接口的侧面操作,避免气流直冲人体。操作时严禁敲击阀门。如有漏气,立即修好。
四、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气瓶的残压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体气瓶应保留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余气。
五、 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装贮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装贮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夜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20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六、 在用气瓶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七、 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八、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情况下使用时,所用设备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九、 不得对在用气瓶进行挖补修焊。
十、 气瓶使用必须符合GB-7411(1987年开始执行)关于颜色、字样和色环的要求。
高压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
目的:
本规程为了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设备时的安全性, 为了延长寿命设备的使用寿命, 为了减少工伤事故。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高压气瓶安全作业。
职责:
本操作规程由操作人员严格遵守, 车间主任和生产部负责监督执行,并归口管理, 负有管理职责。
内容:
1 禁止敲击、 碰撞; 气瓶应可靠地固定在支架上, 以防滑倒。
2. 开启高压气瓶时, 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 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 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 不得直接放气。
3. 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阀要专用, 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4. 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 应用手或专门扳手, 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 以防损坏瓶阀。
5. 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 氧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 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 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 手套及油手操作, 以防万一氧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
6. 氧气瓶、 可燃性气瓶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 10m; 有困难时, 应有可靠的隔热防护措施, 但不得小于 5m。
7. 高压气瓶应避免曝晒及强烈振动, 远离火源。
8. 使用装有易燃、 易爆、 有毒气体的气瓶工作地点, 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换气。
9. 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 剩余残压。 即余压一般应为 2kg· cm-2左右, 至少不得低于 0. 5kg· cm-2 .
10. 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 每 3 年检验 1 次; 充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 1 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 如介质的气瓶, 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 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 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的气瓶, 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 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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