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掘进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施工措施:
1.保证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副井工作面安设2台小泵,扬程80m,排水量50m3/h(一台备用)。吊盘水箱安设1台扬程400m,排水量50m3/h水泵,保证排水能力达到96m3/h。
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短探短掘”的施工方式,即先打探钻40m,掘进35m,预留5m止水岩帽。在掘进过程中,先打超前探眼4m,沿周边裂隙布置4个,中间布置1个,爆破炮眼3m。在打眼过程中若有压力水冒出,立即将备用止浆塞打进水眼,同时安装控制阀门,并向井口负责人和项目部汇报,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准放炮。
3.打眼班、出矸班必须有专人观察工作面涌水情况,如发现出水预兆,如“出汗、淋帮水大、空气变冷、产生雾气、岩石挂红、水叫、底板涌水异常、有异味”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去井口负责人和项目部有关领导;如情况紧急,立即撤出所有井下受水威胁的人员。
4.加强对淋帮水的治理工作,对井壁出水点打砼前预埋导水管,涌水量超过20 m3/h进行壁后注浆,减少井筒的总涌水量。改善工作面环境。
5.做好淋帮水的截水工作,对于井帮淋帮水各段设截水槽,截水槽预埋导水管,将水引入吊盘水箱中。
6.为防止井筒突水造成淹井事故,必须对吊盘紧急提升系统严格检查,保证各稳车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
7.工作面到吊盘设可靠的软梯,吊盘至井口设安全梯。安全梯必须灵活可靠,保证紧急情况下投入使用。
8.严禁无计划停电,停电前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部和井口负责人。停电前所有工作人员撤离到地面,吊盘提升到一定安全高度。
9.坚持领导跟班制度,打眼时井口负责人必须现场跟班,不得脱岗。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项目部。
11.未尽事宜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更多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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