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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临边防护措施

  深度大于2米的基坑施工,其临边应设置防止人及物体滚落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监护人员,夜间施工在作业区应设置信号灯。

  1.基坑临边防护的一般做法: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DN48*3.5钢管,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2.基坑临边栏杆应按下列规定搭设:

  (1)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米;

  (2)在基坑四周的钢管防护栏杆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厘米深,钢管离坑边距离最小50厘米;

  (3)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4)防护栏杆必须用密目网自上而下全封闭挂设或设30厘米高的挡脚板。

  3.排水措施基坑槽开挖上部应有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冲刷边坡,造成塌方和破坏基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面、坡脚、坡顶采取降水措施;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坑(槽)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到坑(槽)底以下50厘米,以利于挖土,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上回填)施工完成后方可停止降水;

  4.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应及时施工垫层并在基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情况,以防止坑壁受雨水浸泡造成塌方;

  5.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渗入坑内,不但会使施工条件恶化,而更严重的是会造成边坡塌方和地基承载能力下降,因此在基坑土方开挖前、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降低地下水位。

  6.基坑变形监测。

  (1)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的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为监控对象。

  (3)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2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4)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少于2次。

  (5)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相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6)各次监测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7)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式、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的过程曲线、监测结果评价。

  7.作业环境在基坑内无论是在坑底作业,或者攀登作业或是悬空作业均应有安全立足点和防护措施。

  8.基坑较深,需要上下垂直同时作业时,应根据垂直作业层搭设作业架,各层用钢、木、竹板隔开,或其它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上层作业人员、走土块或其它工具坠落伤害下层作业人员。

  9.深基坑内光线不足,不论是白天或夜间施工,均应设置足够的电气照明,电气照明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更多建筑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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