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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与气焊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一、电焊机与电路

  (一)电焊机:

  1.电焊设备应予良好保养,随时保持可用之程度,并举行定期检查。

  2.电焊设备不用时,安置于洁净而干燥之处。如有受潮现象,使用前要加擦拭,以策安全。

  3.电焊设备损坏或不安全时,应由专业人员修理,其他人员不得擅动。

  4.机械或电气部份保持良好,可避免危险之发生。整流子保持清洁,可防止过多的火花。可燃性液体,不能用来清洁整流子,宜使用专用油或零号细砂纸。

  (二)主要供电线路:

  1.插座应使用保险丝安全关闭或断路器保护,才可以接通电焊机电源。保险丝安全开关或断路器容量要与电焊机容量相配合,同一电源接多台电焊机,其过电流保护器之电流额定或设置,应不超过导线容量。

  2.工作完毕或较长时间停止作业时,必须切断电源。仅有专业电机人员、维护人员,以及曾经接受专业训练之电焊人员,才可将电焊机连接电源,或自电源拆下。

  3.无人照顾或要移动电焊机或电焊变压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4.同一配电盘连接多个电焊设备时,应采取个别连接或切断电源方式,不可使用主开关一次连接或切断电源。

  5.不可自插头来开动或停止电焊设备。

  6.电焊机导线不可用于主电流之线路用。

  7.导线连接时须用压接,然后以PVC胶带包扎,并以塑料管套护,并应由专业人员来做。

  8.连接焊材把手之电焊路线最少需有三公尺长,且必须有橡胶绝缘,不可有接头,或曾修过,以免操作者感电。

  (三)设备接地:

  1.电焊机接通电源前,其外壳必须先接地,电焊接地线之电流承载能量,必须等于或大于电焊机之最大额定输出电流。

  2.同一接地不可作电焊线路和电焊设备双重使用。

  3.合格之接地可连接如下:

  (1)连接在埋于地下未与地面绝缘之冷水管路系统上。

  (2)固定于建筑物金属结构部份,且保持良好之接触,但该金属构架之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3)良好之金属被覆物或其它管系,但切记不可连接在易燃之液体、气体或自动喷水之管理系统上。

  (4)内径大于2公分,至少埋入地下2公尺深可导电之管线或导管上。

  (5)接地棒如为铁质或钢铁材料者,其内径至少须19公厘以上,如为铜铝材料者,直径至少须15公厘,并至少埋入1.5公尺以上深之地下。

  (6)如地面密布岩石,接地棒不易深埋时,可改用面积2200平方公分,厚度6公厘以上之钢板(或厚度0.15公厘之铜板铝板)埋于地下,但与土地接触面积不得小于0.2平方公尺。

  4.若有电源电路畅通,就必须随时接好接地回路,用螺丝卡带锁紧。

  5.接地必须与设备导管等以焊接或以特别接地夹子紧密连接,表面不可涂绝缘,不可连于有张力、压力之处。

  6.祇要有电流通就要有接地。

  7.输送可燃液体、气体之管路或埋藏电缆的管路、楼梯、扶手、铁链、钢缆、压缩气体钢瓶、油槽、电流导线、机器轴、轴承、电动马达、起重机架轮或吊车轮轴承不可作为接地回路。

  8.利用某一构架或管路作为接地回路时,须确知其接地部分是否良好,如接头不良,易产生电弧、火花、热量,使接地回路失效。

  9.接地回路应经常检查是否有电解或火灾之危险。

  10.电焊机之接地,必须确知接地线之电阻甚低,使过高之电流通过时,保险丝或回路断电器能自动切断电源。

  11.在室外使用电焊设备,须有良好之遮盖(以防日晒雨淋)和良好之散热。

  12.发生过热现象时,宜使用电流计测定电流是否超载。

  13.轻便型电焊机,使用前应确实固定其轮子,以避免滑动。

  二、电焊机电路

  (一)电焊机导线:

  1.祇有绝缘良好之电缆线才可用于电焊导线,且电焊导线之线径应与电焊机容量相配合。

  2.接头部份必须确保良好绝缘效果。

  3.电焊作业中电缆线不宜绕成线圈状。

  4.使用高压电时,愈短愈安全,如因施工场所限制,不得不延长导线时,以埋设于地下较安全。

  (二)电焊接地:

  1.电焊作业时祇可在电焊机及工作件之间建立独立而封闭之电流回路,不可连接该区域电力接地系统、导管或电力设备。

  2.电焊回流路线或接地不可有火花,不可使导体或接头受热,也不可使其电流流经可导致损坏或不安全影响之结构或设备,特别不允许电焊电流流经之情形者。

  (1)乙炔、燃烧气体、氧气、或其他压缩气体钢瓶。

  (2)储放汽油、油、或其他可燃性液体之储槽。

  (3)管内为可燃性气体或液体之管路。

  (4)内有导体之导管。

  (5)炼条或钢索。

  (6)金属扶手或梯子。

  (7)机械、轴、轴承、电动马达、磅秤等。

  (8)架空起重机设备之桥轮、滚轮、轮轴承等。

  3.从工作件到电焊机应以一单线连接以便电焊电流流回电焊机,放工作件或与工作件相连的一般导体,到电焊机械也可用电线相连接。

  (三)焊材把手:

  1.焊材把手负载电流之部份,应有相当之绝缘耐力与耐热性。

  2.焊材把手必须能夹紧焊条以防产生过热现象,并避免把手与焊条间产生电弧。

  3.连接焊材把手之电焊路线最少有三公尺长,且必须有橡胶绝缘,不可有接头。

  4.不可将焊材把手置入水中冷却。

  5.工作完毕,焊条必须取下,以免危险,如系使用半自动焊材把手则须切断电源。

  6.使用电焊专用之把手,不得使用代用品,并能承载通过焊条之最大电流。

  7.焊材把手及回路线把手之绝缘部份不得有任何破损、裸露。

  (四)电焊设备:

  1.电焊人员不得尝试修理电焊机、电焊发电机、电焊变压器,应将其无论属于机械或电气的故障报告主管。

  2.电焊机仍然使用时不得改变其电极。

  3.电焊机应加装漏电断路器,以确保安全。

  (五)电压:

  1.电弧焊之断路电压(Open circuit Voltage)应视需要,尽可能降到适合于焊接工作。

  2.特殊之电焊作业其开放电压须高于以上所述者时,应有适当之保护装置,防止操作人员与高电压接触。

  (六)所有电焊机自其一次侧最靠近电焊机之保护或隔离开关起之装置,包括插头、一次测电源线、二次测电源线、电焊机本体、自动电击防止装置、过电流保护器及焊材把手等附件,其使用、管理及检查均应符合本公司「电焊机使用管理要点」。

  三、感应之预防与处理

  1.作业前应检查电线、焊材把手、电焊机之绝缘与接地之状况。

  2.流汗致手套潮湿或浸水时要随时更换干燥手套。

  3.在狭小之工作场所或高度2公尺以上之钢架上电焊时,应使用有自动电击防止装置之电焊机,人体和被焊工作物之间,应保持良好之绝缘。

  4.作业场所如系人员不易来往或罕至之处,切勿单人作业,必须二人一起作业,以防万一有意外时,可以互救或呼叫人员前来搭救。

  5.在高处电焊作业时,为防因感电而堕落,应配戴安全带。

  6.休息时,为防误触焊材把手而发生感电,把手应置于不易接触到之木箱等绝缘体内。

  7.随时注意避免跳渣落在电线上面,必要时应将电线加以遮盖或其它之防护。

  8.切勿站在潮湿地面,并不得徒手或戴一般手套更换焊条。

  9.电线磨损后,应以胶带包裹,保持干燥,不能沾附机油或黄油。

  10.因工作需要,须将电线拉很远时应设法挂高,使电线不缠绕、不打结、不妨碍交通,避免为车辆辗坏。

  11.发现人员感电时之处理措施:

  (1)如感电而昏迷不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开关,如开关太远无法立即切断时,宜利用干燥木棍或其他绝缘物将电缆或电杆把手自伤者身上予以挑开,切忌直接用手拨动伤者,以免自己亦感电。

  (2)挑开电缆或切断电源后,立即施以人口呼吸,直至医生抵达为止。

  (3)于良导体机器设备内或高度2公尺以上之钢架上从事电焊作业,交流电焊机应有自动电击防止装置。(使用自动式焊接除外。)

  四、操作安全

  1.工作前先检查电路各接头是否良好,避免使用过长之导线,成卷之导线使用前应先将其拉直,以免过热损及绝缘。

  2.检查电焊机接地是否良好。

  3.各种电焊所使用之冷却水、引擎燃油、和惰性气体应检查是否泄漏。

  4.电焊机电源开关应保持可用状态。

  5.离开工作场所,停止工作或移动电焊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

  6.不用之电焊机,应将焊条取下,将把手放好,惰性气体钨焊条可以取下或将之缩进把手内。

  7.过热之把手不可浸于水中冷却,否则极易感电。

  8.导线把手保持干燥,绝对避免与油接触。

  9.电焊操作人员不可将导线绕在身上。

  10.使用惰性气体焊,接装焊条时应先切掉电源。

  11.电焊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主管报告,以期实时修护未修护前不可使用。

  12.切勿同时握取两台不同电焊机之把手。

  13.焊件未完全冷却前须注意防止人员触摸,以免灼伤。

  14.焊条头应集中置于容器内,不可随意丢弃在工作场所。

  15.作业中,切勿转动电流调整开关,如须调整,应于停车时为之。

  16.焊接人员严禁擅自修理电焊机或变压器。

  五、个人防护

  (一)眼睛、脸部之防护:

  1.工作时必须配戴电焊头盔或是使用手持式电焊面罩,以避免电弧产生之强烈紫外线和红外线对眼睛造成严重伤害,但以戴电焊头盔较佳。

  2.修整工作之电焊部份时应戴安全眼镜。

  3.气焊时要戴气焊用眼镜。

  4.工作中,光线有伤害周围人员之虞时,宜使用遮光围屏,以遮蔽强光。

  (二)手部及身体其它部分之防护:

  1.手部防护应依不同电焊型式选用适当之电焊手套,电焊手套应为皮质具备绝缘及防热效果。

  2.必要时身体其它部份亦须加以适当之防护。例如使用皮质袖套、电焊围裙、电焊夹克、安全鞋、绑腿等以减少皮肤暴露,防止辐射热及火花之危害。

  3.仰焊时应戴护肩与电焊头盔、安全帽。

  4.各项防护具必须保持干燥,以免感电,不得已必须在湿地、潮湿天候下工作时,必穿胶底鞋,戴橡皮手套。

  5.电焊作业人员切忌穿着沾染油渍或破烂之衣服,以免为跳渣烧焦或引燃。

  6.焊接工作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如在密闭场所进行焊接,应使用适当之通风换气设备。

  7.使用安全带时要避免安全带被烧毁,不可碰到火花或焊枪,使用前亦应详加检查。

  8.焊接时为避免吸入有毒气体,应使用防毒口罩及排气设备。

  六、防火

  1.电焊作业应在没有引发火灾顾虑之地点进行,否则应预先采取必要之安全防护措施并报经主管人员核准。

  2.电焊工件不易搬移,附近又有易燃物时,应将易燃物移至安全场所。

  3.电焊工件和易燃物均不易搬移时,易燃物应使用防火材料遮盖妥当,以防被火花、跳渣和高热引燃。

  4.作业场所之地板、墙壁有缝隙或开口时应注意遮蔽,以免火花渗入引起火灾。

  5.电焊作业场所应置备扑灭电气火灾型灭火器。

  6.焊接油桶、油槽、易燃液体与气体管路或容器前,应先泄空吹净并征得主管允许使用可燃气体或爆炸气体、有毒气体侦测器侦测,确认安全无虞后始可开始焊接,以免发生火灾、爆炸或中毒事件。

  7.切忌使用油桶、钢瓶或其它盛装可燃液体、气体之容器、支撑焊接工作物。

  七、气焊设备

  (一)钢瓶移动、搬运之注意事项:

  1.确实关闭容器阀,装妥护罩,经常保持钢瓶于直立位置并系牢瓶身,或置妥于专用格架推车上。

  2.移动或搬运中不得有拖拉、推倒、抛掷、冲击等激烈之动作。

  3.在工作场所移动气焊设备,应使用专用之手推车,使用其它车具必须设法勿使容器之阀护罩碰击到车上之台架等。

  4.搬运钢瓶应将瓶身倾斜滚动瓶底边缘。

  5.以吊车搬运钢瓶时,应使用安全之吊架并以绳索将钢瓶捆紧,但不可捆缠容器阀及阀护罩之部份。

  6.用卡车搬运时,容器不可超出车身框,下面用木板垫牢并以绳子固定。

  7.自卡车上卸下钢瓶时应确实检查罩螺丝松紧程度,放于缓冲板上以免掉下转倒。

  8.不可使用机车载搬钢瓶。

  9.严禁使用吸盘式吊车吸吊钢瓶或直接用钢索吊搬钢瓶。

  (二)钢瓶之贮存:

  1.所有之气体钢瓶均须予以适当之防护,除非有良好之防火间隔,否则氧气钢瓶不可与乙炔钢瓶或其它燃料瓦斯共存在一储藏室内;钢瓶应保持40℃以下温度,应避免露天存放或堆置于地下室内或靠近热源之处,整体贮存时应个别固定,以防止地震时发生碰撞。

  2.钢瓶不可置于电气器具、配线线路、接地线、及可燃物、腐蚀性物品之附近。

  3.空钢瓶必须贴有「残气容器」或「空瓶」之标签加以识别,并与其它充满气之钢瓶隔离。

  4.氧气钢瓶不可与乙炔或其他可燃性气体钢瓶贮存在一起,应有2公尺之距离,如距离不足,中间必须隔以1.6公尺高之防火墙。

  5.氧气、压缩空气、或其它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直立,缚牢以防倾倒。

  6.钢瓶仅可充装原气体,不可换装其他气体,也不可混装气体。

  (三)钢瓶之使用:

  1.钢瓶应直接置于通风良好之处,并捆牢不可横倒。

  2.避免在可燃物、爆炸物附近焊接切割。

  3.阀之开关须使用专用之扳手,阀不易打开时不可用铁锤或扳手等叩击。

  4. 钢瓶使用中,开关扳手必须置插于容器阀上,不可取下,以备紧急时可立即将阀关掉。

  5.容器不可接近高温,以免爆炸,吹管之火焰不可接近压力调整器或容器阀。

  6.氧气不可用作压缩空气之代用品,亦不得作为通风、清洁用。

  7.除非有压力调整器,否则不可使用氧气钢瓶中之氧气。

  8.打开乙炔钢瓶阀,必须缓缓打开,然后再以普通速度转开,但勿超过1.5转以上。

  9.在狭小之工作场所熔接青铜或亚铅时,必戴防毒口罩。

  10.焊切作业所产生之跳渣、火花,可飞扬6-10公尺之远,而且在高温仍能维持数秒之久,足以引燃可燃物质,故宜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工作场所之整洁,清除一切易燃材料。

  (2)将木质工作台、鹰架及其它无法撤离工作场所之易燃物以防火布,金属板或其它适当材料加以覆盖。

  (3)工作完毕后一小时内时检查作业场所,是否有发生火灾之虞,对于可能引起火警之处,特别是工作地点附近应备有灭火器,并派人看守。

  (4)各工作场所之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并作成记录且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11.容器阀、压力调整器或其他氧气通过之螺牙部份,如有油脂即成发生火灾或爆炸之原因,故不得涂触油脂。

  12.吹管之火焰绝对不可接近调整器及容器阀。

  13.压力调整器必须专用于原气体,不得混用。

  14.安装压力调整器必须站于容器阀出口之后方,将容器阀瞬刻开闭2~3次吸掉尘埃、砂、锈等,以防此类物进入调整器后引起瓦斯漏泄或损坏压力调整器。

  15.容器阀之迫紧(Packing)系用纤维或树脂所制,故打开容器阀不得过于急促,应注意高压压力计之指针缓慢上升,直至指针停止时,始得以普通速度打开。

  16.氧气如触及油类即易引起爆炸或燃烧,故切勿以沾有油或黄油之手或手套操作容器或压力调整器,螺丝或钢瓶其它部份亦不可沾到任何油脂类。

  17.氧气如触及油类即易引起爆炸或燃烧,故切勿以沾有油或黄油之手或手套操作容器或压力调整器,螺丝或钢瓶其它部份亦不可沾到任何油脂类。

  18.钢瓶内之气体,不宜全部用罄,应留下少许(压力0.1kg/cm2左右),将阀关妥后再将护罩盖上。

  19.焊切作业中,如发现乙炔之压力极低时,应先检查乙炔是否即将用罄,此时如过度打开压力调整器,易使压力较高之氧气向乙炔方面倒流,发生爆炸。

  20.空钢瓶之阀之应关紧。

  (四)吹管:

  1.吹管及附属器材应常整理并置于工具箱、橱框内保管妥当。

  2.严禁使用铁丝或锉刀尖或尖锐工具清洁火口,以免使火口扩大。

  3.清洁火口应使用软铜针,才不致使火口扩大,扩大之火口会改变气体喷出之速度,造成逆火现象。

  4.严禁自行分解、修理吸管及其它气焊设备。

  5.吹管不可随地搁置,应置于工作台或支撑物上,以免砂土阻塞火口。

  6.工作中不可将火口着地面或工作台磨擦或者使用锉刀磨擦。

  7.不得利用吹管端头移动物品位置或将吸管当作榔头使用。

  8.各螺丝部份漏气时不可强行扭紧,应立即更换迫紧。

  9.吹管发热时应先关闭乙炔,再将氧气稍稍放出而浸于水中,加以冷却。放出氧气之目的在防止水流入吹管内。

  10.气体未完全关闭前不得放下吹管,否则残余火焰极易引起灾害。

  11.火口之点燃应使用火绳或专用之打火器。因用火柴、火炉、柴火等点火易生意外。

  12.不可将吹管对准别人或自己吹送气体。

  13.水或尘埃不可进入吹管内。

  14.不可手持吹管,调整钢瓶上之压力调整器或开闭容器阀。

  15.更换火口时应先关掉乙炔阀。

  (五)橡皮软管:

  1.橡皮软管要有充分之长度,氧气用者为黑色或绿色,乙炔用者为红色,不可混用。

  2.橡皮软管接头处应以迫紧卡头(金属管铗)卡紧,不可用铁丝捆绑以防漏气。

  3.橡皮软管不可通过高温处,焊切跳渣不可落于软管上面。

  4.旧橡皮软管常因硬化而产生裂缝,故每次作业前应先行检查,以免使用中发生漏气。

  5.安装橡皮软管时如配合不良,切勿为了扩大软管孔道而割削软管,此举易使连结部份松动或使削下之橡皮粉屑堵塞吸管之火口,造成逆火现象。

  6.焊切工作中,火花、跳渣或切断材料,不得触及橡皮软管,高处工作更应特别注意避免火花或切割材料落下引燃橡皮软管。

  7.橡皮软管万一着火时不可用脚踩踏,应即关闭气体切断软管。氧气橡皮软管燃烧时内面燃烧比表面快,应特别注意。

  8.不可使橡皮软管有破损、卷曲、磨损,也不可拖拉,并不可使其接触到油脂、明火、火花热渣或其它热物体。

  9.每天必须检查橡皮软管之泄漏、磨损,接头有无松动。

  10.不可折曲橡皮软管方法,以制止气体流动。

  八、逆火处理

  (一)吹管内发生之逆火:

  1.先关闭吹管再切断氧气阀。

  2.关闭预热氧气阀。

  3.关闭乙炔阀。

  4.放出氧气将吹管置入水中冷却(切勿放出乙炔)。

  5.关闭吹管螺丝部份以消除逆火。

  (二)橡皮软管内发生之逆火:

  1.先关闭钢瓶上之氧气阀,再关乙炔阀。

  2.更换橡皮软管(注意:橡皮管接头不可使用铜质接头)。

  3.将橡皮管内之杂物用压缩空气吸净(注意:不可使用氧气)。更多冶金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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