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2.多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位装置都要齐全。没有的不得使用,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检修机械设备要同时检修防护装置。
3.脚手架、井宇架、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工长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处理。
4.施工现场的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爆场所、变配电房周围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多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5.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6.施工现场的木工棚和易燃易爆仓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7.对于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工种和需要供给职工定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现场,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8.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电动设备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机械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9.加强季节性劳保工作,做好防暑降温保健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对于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人员要供应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
10.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脚手架、起重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检修加固。
11.工地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新工人要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及变换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没有熟悉本单位的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不准上岗。更多建筑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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