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检查不是一项临时性的措施,更不能一劳永逸,它是一项长期的、经常的工作,为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定如下规定:
1.工地由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工人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自觉地贯彻防火安全制度,共同关心防火检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的整改。
2.班组的安全员应对所在的工棚、作业场所等处的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在班前、班后和交接班时尤须注意。
3.夜间由工地料工为主,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4.按季节的不同特点。同有关的安全活动结合起来,由工地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实行月检、季检和日检相结合,通过检查,解决一些平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5.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既能防火又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
6.临时工棚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和碘钨灯。
7.严禁在仓库工棚、木工作业场所及有“禁止烟火”标志的地方吸烟。
8.工地搭设的临时工棚应符合防火要求。
9.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供电局的要求。更多建筑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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