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总经理到各岗位人员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度。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1各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1.2车间主任、车间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3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每半年一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
3考核标准
各级领导、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一百分除以条款数量。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4奖惩
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半年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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