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购买、存储、使用、运输和销毁剧毒物品及放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以及科研与设备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和相关院系的负责人组成的管理机构,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危险品的管理工作。
1、我校剧毒物品及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统一领导,并负责全校危险品工作管理及购买剧毒物品的最后审批;
2、科研与设备处负责制定剧毒物品及放射源的管理办法,及科研用剧毒物品的购买审批和使用过程的监管;
3、教务处负责教学用剧毒物品的购买审批和使用过程的监管;
4、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后勤用剧毒物品的购买审批和使用过程的监管;
5、保卫处负责购买、领用剧毒物品、放射源的监管及“购买证”、“运输证”的办理;
6、院系主任、实验室主任负责审查教学、科研用剧毒物品、放射源购买的必要性,并对购买数量进行审核,对使用全过程进行把关。
7、科研与设备处、保卫处、化工学院共同负责危险品库的管理工作;
8、各使用单位均须任命押运员一名,负责剧毒物品、放射源的购买押运、使用及废弃物回收监管。
9、各实验室负责剧毒物品、放射源的购买、使用及废弃物回收。
第五条 各使用单位须设剧毒物品、放射源的保管人,保管人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业务,明确岗位职责,押运人、领用人和保管人要相对稳定,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不得任意调换。
第三章 剧毒物品、放射源的存放
第六条 剧毒物品、放射源必须存放在学校的危险品库内,并设专人管理。
第七条 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把锁的制度。
第八条 危险品库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出入库管理制度,审批手续完备才能发放,双人双锁管理,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第九条 各实验室根据需求,精确计算用量,每次只可领用当天的用量,剧毒物品严禁存放在实验室。
第十条 剧毒物品购买后应及时入库,不得暂存它处。入库前需经过称量、登记,方可入库。
第十一条 剧毒药品的瓶签要有鲜明、醒目的骷髅架的标签,以防混淆。
第四章 剧毒物品、放射源的申购、领取与使用
第十三条 剧毒物品的界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GA57-93、GA58-93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所颁布的种类为准。
第十四条 实验室购买剧毒物品、放射源审批程序如下:
1、首先须制定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即如毒品或放射源使用不当应如何处理方案,预案
一式二份。然后填写“石油大学(北京)剧毒物品、放射源请购审批单”一式两份
(预案表及审批单均可从网上下载),由购买单位教职工认真填写,实验室主任或单
位负责人签字,院系分管领导、毒品押运员签字盖章。
2、科研用剧毒品、放射源:持审批单及预案到科研与设备处审核签字登记,再由保卫处审核签字,最后由主管校领导签字。签字后的审批单及预案交保卫处及科研与设备处备案。
3、教学用剧毒品、放射源:持审批单及预案到教务处审核签字登记,再由保卫处审核签字,最后由主管校领导签字。签字后的审批单及预案交保卫处及教务处备案。
4、后勤用剧毒品:持审批单及预案到后勤总公司审核签字登记,再由保卫处审核签字,最后由主管校领导签字。签字后的审批单及预案交保卫处及后勤总公司备案。
5、所有剧毒物品购买均需交弃物处理押金一千元交到保卫处。
第十五条 剧毒物品、放射源购买程序如下:首先由保卫处负责到公安分局治安处申请办理“临时购买证和运输证”。获得批准后,保卫处将“二证”交给申购单位的毒品押运员,由毒品押运员、毒品使用单位的正式教职工共同去购买,购买时必须使用学校的车。回来后毒品押运员将“运输证”及办理好一切毒品入库手续后毒品押运员及购买人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 剧毒品、放射源入库时保管人要认真核对发票,称重、记帐,做 到帐物相符,帐目要日清月结。
第十七条 剧毒物品、放射源的领用贯彻“谁领用谁负责制”,即剧毒物品到哪里责任到哪里的原则,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要制定两个专人(其中一人必须是教职工)对其使用的全过程负责。
第十八条 使用剧毒物品、放射源的人员和单位必须在《剧毒品、放射源使用人员安全保证书》上签字,该保证书一式三份,一份保证人留存,一份相关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保卫处留存。
第十九条 领用剧毒物品、放射源时,应由两人(其中一人必须是教职工)共同持“剧毒物品、放射源申领审批单”去库房领取,单独一人不能领取。“剧毒物品、放射源申领审批单”需经实验室主任或后勤各中心主任签字才能生效。
第二十条 剩余的毒品、毒品包装及实验产生的废弃物要贴好标签后及时退回危险品库,扣除处理废弃物的费用后,押金退回。各单位一律不准私自处理废弃物。
第二十条 对不及时上交废弃物或私自处理废弃物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全校通报。
第二十二条 一旦由于剧毒物品或放射源处理不当而发生事故时,要根据预案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迅速查清事实,根据事故性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实验室要严格控制剧毒物品的购买量,凡是三年后仍没有用完的剧毒物品,学校将做处理,处理费用由购买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放射源的生产、使用、存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必须设置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放射源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储、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必须进行登记、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对接触毒品及放射源的人员进行个人计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及适当的健康补助。
补助标准见附件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与设备处、保卫处、教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
关于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营养保健发放办法
根据教育部(88)教备局字008号文件关于“高等院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营养保健暂行规定”,凡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学校应给予一定的营养保健费。为此参照教育部及兄弟院校的相关标准,特制定我校标准为:毒品保管员及毒品库及废液处理管理人员,每月50元,毒品押运员每次50元。此健康费既是对健康的一种补偿,又是对管理者工作量及责任的体现。
石油大学科研使用剧毒品、放射源请购单
申请单位: 实验课题名称: 每次用量: | |||||
序号 |
剧毒品、放射源名称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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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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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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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库存剧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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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院 系 意 见 |
主任: |
科 研 与 设 备 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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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员: | |||||
保 卫 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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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校 领 导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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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保卫处,一份交科研与设备处备案。
200 年 月 日
石油大学教学使用剧毒品、放射源请购单
申请单位: 实验课题名称: 每次用量: | |||||
序号 |
剧毒品、放射源名称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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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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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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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库存剧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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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院 系 意 见 |
主任: |
教 务 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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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员: | |||||
保 卫 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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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校 领 导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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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保卫处,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200 年 月 日
石油大学后勤使用剧毒品、放射源请购单
申请单位: 实验课题名称: 每次用量: | |||||
序号 |
剧毒品、放射源名称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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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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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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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库存剧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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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院 系 意 见 |
主任: |
后勤 服务总公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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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员: | |||||
保 卫 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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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校 领 导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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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保卫处,一份交后勤服务总公司备案。
200 年 月 日
剧毒物品、放射源申领审批单
年 月 日
申请实验室名称: 实验课题名称: 每次用量: | |||
领用剧毒品、放射源名称 |
领用数量 |
领用人签字 |
发货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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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购实验室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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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说明: |
废弃物回收情况说明: |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保卫处,一份交科研与设备处备案。
剧毒品使用人员安全保证书
由于做 实验需要,需领剧毒药品 ,重量 (克\ml),自领剧毒品开始至实验结束,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擅离职守,确保剧毒品的保管及使用安全,并且在实验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将剩余的剧毒药品退回药品库。剧毒药品从领用至使用结束退回药品库期间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领用人: 、 负责。
领用人:
领用人:
实验室主任:
年 月 日
剧毒品、放射源紧急处理预案
药品名称: |
药品形态(气、固、液): |
药品是否易挥发: |
药品是否易燃、易爆: |
实验过程说明:(包括反应历程、用量、反应后产物、是否有毒性、) | |
产生废液或有毒副产物情况(形态、数量): | |
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及应对措施: | |
指导教师签字: |
使用人签字: |
200 年 月 日
石油大学废液、废弃物上交表
上交单位: 总量: | |||||
序号 |
废液、废弃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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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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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说明: |
废弃物回收情况说明: | ||||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保卫处,一份交科研与设备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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