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制定该管理制度,确保我公司所选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供应商以及与此相关的各职能部门。
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3 职责
3.1 本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资质的初步考核,对所提供产品的初
步检验,发生问题后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的联系工作。
3.2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业务人员提供的各个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落实,确定。
3.3 最后汇总所有相关资料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3.4 本部门资料员负责供应商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新供应商的选择
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4.2 合格供应商的续用
评价,填写《年采购一览表》,由生产使用部门、技术处、采购部门联合对该供应商进行评价,进行动态管理。
5 采购程序
5.1 采购各产品时,接到计划处下达的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5.2 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厂、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5.3 采购部门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6 相关记录
6.1 年采购一览表。
6.2 供应商管理台帐。
6.3 合格供应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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