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熟悉本规程,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工种、岗位熟悉有关电气设备知识,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3)掌握紧急救护法,必须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工作人员还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2、电气作业基本安全措施
(1)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类。
本规程中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为:
高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2)按停电类别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分类
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根据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分为三大类:
1)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包括架空引入线、电缆引入线及与引入线直接连接的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通至邻接带电设备室的门全部闭锁。
2)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分部停电,而通至邻接设备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线路工作系指双回线架空线一路停电或不同电压的线路同杆架设时,其中一层线路不停电。
3)不停电的工作,系指下列情况: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或不存在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可能性;
b、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3)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需遵守下列各项:
a、填写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b、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c、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操作票制度;
c、工作交底制度;
d、工作许可制度;
e、工作监护制度;
f、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g、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5)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a、停电;
b、验电;
c、装设接地线;
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高压设备巡视
1)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应视为带电体,不可直接触摸。停电的电气设备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应视为带电设备。
2)值班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与带电设备应保持不小于上期所登附表规定的安全距离。
3)高压设备发和接地故障时,人体与接地点的安全距离:室内应大于4m;室外应大于8m,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应穿绝缘靴,手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带绝缘手套。
4)雷雨时一般不宜巡视室外配电装置。如必须巡视,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避雷针及其接地引下线(对避雷针应保护距离5m以上)。
5)高、低压配电室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巡视高压设备,进出设备室时,应随手将门关好。
6)巡视线路时,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带电,并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走。寻找接地故障时,应穿绝缘靴。
7)巡视线路,如发现高压线断落,应高法使行人远断线落地处8m?以外,并派人看守,迅速处理。
8)在高压设备区巡视、操作时应戴安全帽
3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或调度命令进行。
倒闸操作应执行操作票制度、监护制度及复诵的规定。
2)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当单路电源一台变压器供电,供电容量在500kVA及以下,允许单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可由一人进行变压器及低压设备停、送电操作。
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值班人员操作时,应由值班负责人监护。
3)倒闸操作前,应根据操作票的顺序在模拟板上进行核对性的操作。操作时,应先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并检查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的原拉、合位置与操作票民写的是否相符。操作中,应认真监护、复诵。每操作完一步即应由监护人在操作项目前划“√”
4)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必须向调度员或电气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
5)在封闭式配电装置进行操作时,对开关设备每一项操作均应检查共位置指示装置是否正确,发现位置指示有错误或怀疑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GIS组合电器的操作应根据厂家产品说明书进行。
6)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与带电导体应保持上期附表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应穿防护工作服和绝缘靴。并根据操作任务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停电操作应先按分断断路器,后分断隔离开关,先断负荷侧隔离开关,后断母线侧隔离开关的顺序进行,送电操作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8)用绝缘拉杆、合隔离开关或用手动机构分、事断路设备及隔离开关、加装绝缘板、用验电器验电及不用绝缘杆装、拆地线时?,应带绝缘手套,操作室外设备时还应穿绝缘靴。
9)带电装卸高压熔丝管和熔丝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或绝缘杆,戴防护眼镜,并应站在绝缘垫(台)上戴绝缘手套。
10)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除7)的规定外,使用的绝缘杆应带有防雨罩,雷电时应停止室外倒闸操作。
11)下列操作项目应填入操作票人:应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断路器小车的拉出、推入;检查断路器和卫离开关的分合位置;验电;装设、拆除和检查临时接地线;检查负荷分配;安装和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操作件,投入或解除自投装置,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有电压等。
12)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或电气火灾时,可不经许可先行断开有关电源,再报告有关上级和供电部门。特别重要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现场细则。
13)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各项操作应记入值班记录内:
a、事故处理;
b、分合断路器的单一操作;
c、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所仅用的一组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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