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装卸货物和装卸工艺要求领取相应工属具、并认真检查其安全状况,做到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不能使用带有安全隐患的工属具。
2.作业前应明确掌握货物的属性、件重,工属具及机械的负荷,严禁超载作业。
3.作业过程中,不准随意改变工属具结构,不准乱用其它工属具代替;发现工属具损坏或达到报废标准的,不准使用;吊装大型设备时,发现工属具损坏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4.与流动机械、起重机械配合作业时,应在吊钩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作业.
5.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衣着利索,配戴安全帽,若没有佩戴安全帽或者帽带没有系好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6.起重机械(汽车吊、、门机、)起、落钩时,作业人员严禁在货物运行线下面作业或停留,要躲开起、落钩货物的迎面.
7.指挥手要选择视线好、合适的安全位置,禁止站在左右拉开的舱盖上或站、坐在舱口沿上、钩头旋转路线下进行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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