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一、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 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 “五一” “ 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二、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 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 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 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消防 (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 记录情况; 防火巡查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 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 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 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 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 的行为。
五、 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 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六、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营业厅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 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 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室外消火栓、 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 室内消火栓、 水带、 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 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 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 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 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 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 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六、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七、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八、 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 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工地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 工程部防火领导小组应每半个月对施工现场、防火场所、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2、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3、 对违反防火制度、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罚款50-200元。
4、 对损坏消防器材,不听劝阻者给予10-50元罚款。
5、 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坏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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