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部门检查合格,持有牌照,方可行驶。
2.不准驾驶未修理好的或刹车器失灵的车辆。
3.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检审合格,发给驾驶执照,方准驾驶。
4.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上对驾驶员提出的“十三”不准的规定。讲究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违章、不发生交通事故。
5.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6.出车前必须做到五检查(即转向、制动、灯光、雨刮、喇叭),经检查正常后方可出车,坚决做到车有故障不出车。行车中不准吸烟、进食和闲谈。
7.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8.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开斗气车等)。
9.车辆行驶中或中途停车以及回库后要随时查看有否漏油、水、电等,冬季要做好防冻措施。
10.严禁酒后开车。
11.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使车辆机件始终处于良好性能和待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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