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交往活动日益频繁,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数量急剧上升,与之密不可分的机动车安全驾驶问题随之凸显。“以人为本”,“加强弱者的保护”,“侧重机动车方责任”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指导思想。依此可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高其安全驾驶技能,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要使机动车驾驶人做到安全驾驶机动车,最重要的方法是使机动车驾驶人掌握正确、过硬的机动车驾驶技能。本人作为一名道路交通管理者,在多年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中获得一些机动车安全驾驶方法与经验,现谈谈我的一些浅见。
一、机动车驾驶人要有正确的驾车观察方法
驾车观察方法是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对道路交通信息情况进行专心察看的一种技能。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必须做到专心驾驶、善于观察。这是安全驾驶机动车的最基本要求,没有对道路交通活动信息的正确观察能力,盲目、冒险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但如何才能做到正确观察,及时发现险情呢?我认为,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要做到观察正确,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做到驶离原地、通过交叉路口、转弯、掉头、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时必须认真观察,确保安全操作:1、一般正常行驶时,要注意观察道路的前方及两边的交通情况,适时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2、驶离原地、左转弯、掉头、向左变更车道、超车时,要注意前侧及左后侧的交通情况;3、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右边停车时,要注意观察前侧及右后侧的交通情况。
现实中有许多妨碍驾驶人观察视线的死角。如为了靓丽而在道路中央及两侧种植过高的植物,由于植物过高而影响驾驶观察视线,妨碍行车安全。有经验的驾驶人行经上述路段都特别注意,要么降低车速行驶,要么避免行驶被遮挡视线的车道。如果交叉路口种植植物过高,安全隐患更为凸现,影响安全驾车更为严重。一次,我驾驶警用摩托车执勤行经一交叉路口,减速观察前方和两侧无车无人的情况后,正在加速通过时,突然发现右侧路口有一被植物完全遮挡而又无人看护的小男孩准备横过马路。发现后,我马上采取紧急制动措施,避免了撞人的事故,但自己因紧急制动而跌倒,造成轻微的伤害。因此,我们必须要从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实际,不要为了美而给交通安全埋下人为的隐患,不要为了美而损害交通安全权益。机动车驾驶人要有果断的驾车判断能力。
二、驾车判断能力是指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对道路交通信息动态所做出的一种判定技能。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许多是妨碍驾驶判断的行为。如《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规则(试行)》中所列举的A类(严重过错行为)和B类(一般过错行为),尤其是A类,危害后果最为严重。比如“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行驶”,驾驶人在没有提前开启转向灯和察明后方的交通情况突然变更车道,严重影响其他驾驶人的正常判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再如“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偏出机动车道行走”等等妨碍正常判断的行为。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
有人认为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越慢越好,越慢越安全。我认为这是片面的,是缺乏科学依据的,是不深入了解机动车性能和交通事故成因的表现。机动车的发明,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特别是当今社会十分注重效益,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充分发挥机动车的效能,提高其使用效率,获取最佳的社会效益。片面强调降低机动车的行驶速度而获取行车安全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现实社会发展要求的。随着机动车制造业的不断发展,机动车的安全技术设计不断优化,安全性能已今非昔比,特别是小型汽车安全刹车性能已达到较高技术水平。同时,公路的安全技术标准也越来越高,道路的质量越来越好,为机动车安全快速行驶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与驾驶人错误判断有关,驾驶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驾车而造成的错误判断,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如超过自身能力控制的超速驾驶;影响驾驶判断的酒后驾驶;违反通行规定的逆向行驶;未确保安全变道、转弯、掉头等等。
目前,机动车限速过低的问题一直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近几年来的省、市“两会”的热点议案都有关于机动车超速问题的争论,质疑有些地区以抓超速驾驶去搞创收。有的人认为目前许多道路的限速过低,应当根据实际路况适当提高限速,予以提高通行率;有的人认为不分车型、时段限速不合理,应当区分大小车型和时间段进行限速;有的人认为超速罚款过重,应当降低处罚款款项等等。我认为限速应当根据具体路段、时间和大、小车型以及驾驶人的平均驾车综合判断能力而定,目前已有许多省市都已实行按大小车型、时间段来限速,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十次事故,九次快车”,这说明事故与速度快有一定关联,但归根到底也是由于驾驶人判断能力差所造成。因为速度与判断之间有一定关系,速度快,视距窄,判断时间相对短,影响驾车判断就相对严重,如超出驾驶人的判断极限,驾车就危险,如未超出驾驶人的判断极限,也就是说在驾驶人掌握控制能力的范围内,驾车是安全的。现实中有的驾驶人该走时不敢走,该快速通行时却不敢快速通行,往往也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或者引发交通事故。其实,驾驶人能够准确判断前车行使动向、速度和车距,并与之保持安全的车速和车距,该快则快,该慢则慢,该停则停,及时避让危险车辆,才是真本领、真功夫,才是安全行车关键所在。
驾驶人的判断能力是衡量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的综合标准,是驾驶人安全驾驶机动车经验积累的表现。因此,驾驶人应当在日常中加强学习交通安全技术知识,在交通活动中不断总结安全行车经验,提高安全行车判断能力,提高安全驾驶技能。如: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前车突然偏离行驶方向,很可能是前车要变更车道或转弯;前车突然减速或停车,很可能是前车遇有障碍或者前车有故障等等。
三、机动车驾驶人要有熟练过硬的驾驶技能
驾驶技能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对机动车的操控能力和遇到危险情况时的紧急处置方法。
“五整顿,三加强”中首要整顿是“整顿机动车驾驶人的考试秩序”,是公安部对加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的重大举措。机动车驾驶人掌握过硬的安全驾驶技能,是安全驾驶机动车的必要前提,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因此,必须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守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首先要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培训,提高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驾驶意识;其次是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从源头上防范因未经过培训和严格考试而取得驾驶证“合法”上路的驾驶人危害社会。
我们都知道,由于警力有限和交通管理工作方法的相对滞后,且执法对象具有随机性、不确定性,路面执勤民警只能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未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没法管理,造成了很大的执法漏洞,有的驾驶人可能会经常被交警安全检查,有的驾驶人可能多年都没有被交警安全检查过,给交通违法人员预留了很大的真空,甚至造成事实已多次违法而没有被查处,而误认为不违法或者违法无所谓的现象存在,这也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我们民警执法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如违法取证困难,追求查扣数量等,致使查获的违法多为妨碍交通管理类或者易查处又无争议的行为,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多与造成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如“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未带驾驶证、行驶证”,微量“超长、超高、超宽”等轻微违法行为。与发生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如驾车时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即驾车注意力不集中,缺乏观察);不按规定让行;未保持安全车距;酒后驾驶等等违法,又由于缺乏必要的执法监测仪器和举证困难等原因就很少查到。因此,要管理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不能单靠路面执勤民警的管理,要多部门联动、多方位管理,特别是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术的培训,严把考试关,考训出驾驶技能过硬的驾驶人,才是交通安全管理的关键。
有人认为,驾驶机动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是不深入了解机动车的性能和熟识驾驶技术的表现。驾驶机动车只要操作得当,也是一种十分安全的行为。首先,机动车在设计上是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是经有关的技术专家鉴定和安全测试才生产及销售的;其次,机动车是人为操控的,也就是说,机动车的控制完全是由人去操作,安全与否,关键在于驾驶人对机动车的操控能力的高低,只要驾驶人驾驶操作规范、措施得当、文明礼让,交通意外就会远你而去。
驾驶人如何才能提高驾驶技能达到安全行车呢?据有关的专家总结出的安全行车经验,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驾驶动作要规范,驾车习惯要端正。俗语云“安全驾驶从正确驾驶姿势开始。”驾驶人必须重视驾驶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提高安全驾车能力。
2.牢记“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和提前预防”三原则。视线不清路段,危险复杂路段,要降低车速行驶;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前要减速观望,并且按规定让行,确认安全后则快速通过,确认不安全则停在路口外等待安全时机再通过。
3.防止前车突然停车或变道。如前方突然发生异常或危险情况,为了保证安全必须先制动减速,必要时可运用紧急制动,使汽车在最短的距离内停车,待观察判明情况或危险消除后再继续行驶,切勿冒险切线超车。
4.同向同道行驶时,要保持一定安全车速和车距(“两秒”距离)。防止因前车紧急制动措手不及而发生追尾事故。
5.保持一定的侧向间距。由于汽车行驶中存在着左右晃动的现象,车速越快,晃动越大,这种晃动会改变行车侧向间距。如与行驶中的车辆,以及路边树木、行人、非机动车等的侧向间距越小,越容易发生侧面刮擦。
6.急转弯视线不清时“减速、鸣号、靠右行”(禁呜号区域不许呜号)。会车礼让“三先”;夜间行车要按规定使用灯光;倒车,掉头,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要察明情况,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驶,做到不开盲目车、英雄车、堵气车、抢道车、病态车。
道路交通安全有赖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更加要注重自身的交通行为,要不断提高自身驾车观察、判断能力和完善驾车操作技能,予以应对复杂多变的道路交通环境的挑战,使道路交通事故远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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