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申办批准书时,须做好哪些工作?
答:企业还必须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逐条对照完善,认真进行整改以满足申证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派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4.自主选择具有国家相应资质或经省安全监管局认可的相应资质,熟悉剧毒化学品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签定委托协议,并提供安全评价必要的材料;
5.按照“3.企业申证的申报材料”的要求依法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对参加安全评价人员的资质和身份进行确认;
7.根据评价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落实整改;
8.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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