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保障本商场重要设备设施故障出现时能及时得到事后维修保养,落实设备设施故障维修责任主体,确保重要设备设施延长使用寿命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商商场有重要设备设施故障维修管理。
3.执行部门:安全办、行政部
4.内容:
4.1 重要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后,安全部门应通知后勤部,由后勤部组织维修人员严格按维修方案进行维修。
4.2 重要设备设施故障维修人员应当经安全培训合格,并持有资格证书。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
4.3 对重大或无把握的故障修理项目应及时与安全部门协商后决定修理方案。涉及到工艺改造项目,应会同工艺技术部门共同商定。
4.4 对本商场无力维修的故障项目,由后勤部请外协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行政部负责维修单位的资质审核,并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5 重要设备设施故障故障维修记录表由行安全部统一收集归档。
5.附件
《重要设备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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