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时,要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2. 在工作前,要检查工作场地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检查气焊工具、胶管是否完好无损,有无漏气之处。
3. 在工作时,应先将氧气阀开放(检查胶管有无堵塞),排除堵塞物,然后关闭气阀,开乙炔阀点火,最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熄灭火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
4. 在工作中,时刻要检查,防止热金属、火星飞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的导管上,中途休息,不得将燃烧的气枪放下,必须将火熄灭。
5. 禁止对密闭、有压力的容器及未清理干净油污和其它有害气、液体的容器进行切割和焊接。
6. 氧气瓶、乙炔气瓶禁止放在电源的正下方,距工作地点或有烟火、高温处要保持10米以上,在此范围内不准打火、吸烟或放过热物品,两瓶间距不得少于5米,氧气胶管、乙炔胶管不可互用,工作期间在胶管通过的道路要加保护。
7. 在容器内工作时,禁止在内部点气枪,以防乙炔布满容器发生爆炸,必须在外面点火后再进入容器焊接或切割。同时要设专人监护。
8. 没有回火器禁止使用,在同一乙炔发生器上另支一路,发生器或导管冻堵时,不准用火烤,应用60度以下的水蒸气或者搬入室内解冻。
9. 氧气瓶应涂天蓝色,严禁以其它颜色改之,氧气瓶要定期试验,严禁超期使用;搬运氧气瓶时严禁滚动,不许碰撞,不可锤击瓶嘴,工作时要竖立、牢固。
10. 工作完毕,必须将氧气表、乙炔表拆掉,把气瓶放到安全的位置。更多冶金安全管理请点击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荷君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