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铝镁粉企业是指以生产铝银粉、镁粉或铝镁合金粉等危险化学品为目的,采用融解、雾化、油磨、干磨等工艺将金属铝、金属镁或铝镁合金加工成颗粒、粉末的生产企业,不包括铝镁材加工过程中因抛光、打磨等产生铝镁粉的工贸企业。
1.厂区布局:厂区选址合理,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工、库房与民用建筑物的距离大于25m,距重要公共建筑物距离大于50m;企业设置了两个以上直通厂区外的出口,厂房布置便于人员疏散。
2.建筑结构:工、库房必须达到一级耐火要求,屋顶采用轻型结构,不得有木结构框架;加工、转运或储存铝镁粉的建筑物应为单层建筑,不得带有地下室;门应向外开启,不得设置门槛;窗扇应向外开启,不得设置中挺或配有摩擦式窗栓;工房和成品库房所有门窗的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制品。
3.电气设备:电线采用镀锌铜管套管保护;电源开关均采用防爆开关;手工电气工具采用防爆型,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铝镁粉加工设备均设有轴承防尘密封、过载保护装置,外壳密封良好,接地良好;采用油磨工艺企业的煤油储罐必须埋地。
4.防火防雷防静电:厂房均设有防雷防静电设施,且经检测合格;厂房内不得设有非生产性明火;消防器材配置到位。
5.厂内运输:采用容器运输的,所有轮式容器及装载容器的手推车、自动装载车等均应静电接地;采取气体输送的,输送管道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导电材料制作并开设泄爆口;输送管道应等电位连接并接地;气力输送风机的叶片应采用导电、不产生火花的材料且风机应满足粉尘防爆要求。
6.成品贮存:包装好的铝镁粉应存放于干燥地点;装有铝镁粉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置于门窗1米以外,每两排容器间应留有不少于0.5米通道,且不得堵塞安全门或防火通道。
7.通风除尘:工房应有完备的通风设备并保证通风良好;铝镁粉逸散部位应设捕集罩;除尘器应设于工房外;加工和运输时泄漏出各种粉尘应用不产生火花的导电铲及软扫帚或天然纤维硬毛刷清理,并用专用金属容器收集;不得采用压缩空气清扫除尘。
8.混料包装:混料(组粉)厂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混料(组粉),不得敞口混料(组粉);包装间应是不发火地面,不得使用铁制工具,不得允许运输小车进入;包装岗位必须设置抽风除尘设备;采用生产线批量生产的,要装配自动包装机;未采用机械化密闭混料的混料间和无自动包装的包装间,现场作业人员均不得超过2人。
9.个体防护:使用氮气的场所应配备呼吸保护装置;作业人员应配备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袜。更多冶金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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