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车祸猛于虎,每一起车祸就是一出悲剧,虽然造成车祸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疲劳驾驶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面对日益膨胀的驾车族和日趋紧张激烈的社会竞争,疲劳驾驶这一“隐形杀手”也在人们的不知不觉中悄悄“上路”了,在道路交通这个大舞台上,疲劳驾驶已经渐渐成为事故的主角。疲劳驾驶之所以成为“隐形杀手”,正是由于它具有不易被人们引起重视的特点,而且往往会使驾驶员对此产生麻痹心理,而一旦发生危害后果就不堪设想。
那么,什么是“疲劳驾驶”的概念,如何正确认识疲劳驾驶并克服其消极影响呢?这应该是我们每一个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了解的知识。
疲劳驾驶是指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由于各种原因在生理或心理上产生疲劳而使人体机能失调而产生的身体疲乏和劳累,这也是一种极为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有统计显示,因疲劳驾车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20%左右,占特大交通事故的40%以上,占交通事故死亡率的83%。可见,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实在不容低估。
一、驾驶疲劳形成的原因
1.驾驶工作环境的特殊性所致。驾驶员的工作环境特殊,车内外都有刺激人体的因素。车内发动机排出热辐射噪声、车身振动、动作单调重复、坐姿呆板等
。车外行人拥挤、自行车多、交通堵塞、被意外超车、道路崎岖不平、能见度低、无交通标志等。以上诸因素都会使驾驶员情绪紧张,付出较大的精力,所以容易疲劳。
2.驾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所致。驾驶工作是具有一定复杂性的技术活动,它不同于一般的体力劳动。由于车速快,来往车辆多,交通情况错综复杂,汽车结构比较复杂等原因,驾驶员眼睛要看,耳朵要听,手要转动方向盘控制仪表开关,两脚要控制离合器、制动器和加速踏板,几乎全身主要的器官都要承担任务,参与各种活动。此外驾车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情绪比较紧张,注意力要求高度集中。因此,驾驶员从头到脚,从感知思维到情绪变化,都处于一定的紧张状态,长时间驾车更要消耗很大的精力与体力。
3.驾驶员个体素质所致。驾驶员的技术水平也是影响驾车疲劳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技术差的驾驶员或新驾驶员,驾驶途中多余动作,又离不开眼睛的监督,往往弄的满头大汗,很快疲劳不堪。除个人身体素质外,个人的动机、思想、工作之余的生活安排、休息都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驾驶车辆的疲劳程度。
4.受利益驱动所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运输行业的经营管理体制由原先的国有专业运输单位专营变成了现在的承包、挂靠、租赁及个体经营等多种经营管理模式并存的局面,大部分运输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货运车辆的实际经营权都到了个人手中,在强调经济效益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弱化了安全管理,个体经营者在多位快跑奔小康的理念驱动下,难免踏入疲劳驾驶的雷区。
5.特殊的道路环境所致。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高速公路发展迅猛,为广大的交通参与人提供了优越的交通环境,但是由于高速公路路面平直,两侧景观单调,对于驾驶员来说,缺乏复杂的路况信息影响和强有力的视觉冲击,长时间地行驶在全封闭、单向行驶的路面上,就会造成疲劳和视神经的迟钝,甚至打瞌睡。
6.病理因素所致。据医学专家调查,在男性驾驶员当中,有50%以上的人不同程度地患有睡眠障碍疾病,睡眠呼吸障碍是一类常见的疾病,严重者无论夜里睡多少,白天也常常出现不可抵御的瞌睡,即使用手掐着大腿也没用,开着车就失去了感觉,惊醒时危险就在眼前。
专家提醒:职业司机一旦出现不正常的日间困倦和打瞌睡,应及时到医院去就诊。作为客运管理部门,更应有针对性的对驾驶人员进行专门的病理体检,防患于未然,把重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预防疲劳驾驶的有效方法
1.保证充足的睡眠和劳逸结合。根据试验得知,驾驶员一天驾驶超过10个小时以上的,如果睡眠不足4—5小时,则事故率最高。连续行车2-3小时后,驾驶员要选择一个安全的停车点下车休息活动一下,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不要因赶路而勉强行车。行车时也可以利用音乐或开窗通风来调节精神状态,以防疲劳驾驶。在长途行车前,驾驶员必须保证正常的睡眠,尽量不要长时间连续驾驶。一天当中有三个危险时段,即中午、黄昏和夜里,这是最容易产生睡意和疲劳的时候,在这三个时段开车更要格外小心。
2.行驶中两眼不要老盯着公路的中心线。当感觉疲劳时,要适时将眼睛眺望远方,调节一下座位和椅背、吃清淡食品、多喝点水。经常查看时速表防止超速,并与前面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要事先确定抵达目的地的时间。为防止放松警惕性,应当给驾驶室通通风降低驾驶室温度,也可以适度地听听音乐。因为心理学认为,人的意志集中力会因外界各种程度不同的冲击而削弱或丧失,大脑中枢如果更多地接受与处理外界信号时会过早或加重疲劳;
3.要提高驾驶技术。相比较而言,技术生疏的驾驶员比驾龄长、技术高的驾驶员更容易产生疲劳感。所以驾驶员平时要多注意学习交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
4.要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始终绷紧“安全行车”这根弦。广大驾驶员要时刻树立安全观念,积极参与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摒弃那种“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与操作规程。
三、如何治理疲劳驾驶的现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司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对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交管部门可强制要求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
虽然治理疲劳驾驶有了法律依据,可真正执行起来却很难,驾驶员到底开了多长时间,公安交管人员从表面上难以判断,因而执行起来也难以下手。因此有关部门应制定更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文,以彻底杜绝疲劳驾驶现象的出现。
一般情况下,交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很难判断司机是否疲劳驾驶,而作为乘车者,大都对驾驶人是否长时间驾车知根知底,为此只有每个乘车者都来当好预防疲劳驾驶的“监督员”,安全行车才有保障。乘车者坐的若是长途公共汽车,就须注意途中有多长时间没换司机了,如果时间过长就要提醒司机及时换人,司机对善意的提醒无动于衷的话,你不妨打电话报警,举报其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若是乘坐自家车或朋友的车,随时提醒驾车者休息更为关键。
疲劳驾驶既是一个普遍的交通现像,但也是我们亟待重视和解决的新课题,所有与交通安全有关的人都要清楚的意识到什么是疲劳驾驶,以及疲劳驾驶的严重危害性,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更应该明白手中掌握的是他人和自己的性命,是家庭和社会的幸福。面对疲劳驾驶务必惊醒过来,这样才能够远离车祸的伤害,才能够创造交通的和谐。更多交通安全管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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