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 目的
为了提高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预防和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不在校园内发生。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病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市教体局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防治工作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制定(修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与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相衔接。
(五)适用范围
凡在我市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因各种原因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均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
组 长: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市食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成 员: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食品监督管理局及其它部门的相关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乡镇长及其下属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决定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救治方案。
(2)监督检查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3)分析判断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展趋势,确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等级。
(4)组织调集各种救治力量,全力对中毒的学生进行救治。
(5)调集各种救治药品、物资和工具。
(6)发布现场信息等。
(7)组织开展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引发原因的调查、损失评估、上报相关情况等。
(8)进行善后安全、生活安置和救济工作。
(9)进行善后处理、保险赔偿、事故责任处理等。
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5个机构:
一是抢险救治组:
组成: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教体局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组织各单位、各人员统一行动,迅速控制事态严重化,有秩序地开展各种救治工作。
二是安全保卫组:
组成: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职责:对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现场和救治场地实行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证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现场和救治场地的各项安全工作。
三是宣传报道组:
组成: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
职责:保证突发事件信息报道渠道的畅通,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舆论,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服务等。
四是后勤保障组:
组成: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教体局
职责:负责支援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事故现场所需物品、物资、工具、器材等用品的供应,并负责各种联络工作。
五是医疗卫生组:
组成:市卫生局、市药品监管局
职责: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救治伤员;保证药品提供与监管;做好卫生防疫、食品检疫等。
(二)成立教育系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市教体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教育系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常态管理下由分管局长负责,业务科室负责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如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要全面启动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亲自指挥。
1、领导小组
组 长:
职 责:负责教育系统预防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工作,对教育系统预防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
职 责:协助组长抓好教育系统预防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工作。
成 员:
职 责:负责本单位预防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工作,对本单位防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工作负总责。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负责各组协调、联络工作
副主任:负责通信保障和信息报送工作
成 员1:负责指导工作
成 员2: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成 员3:负责事故救援工作
成 员4:负责交通运输工作;
职 责:负责防食物中毒重大事故的处理协调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处理。
3、通信联系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抢险、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和信息报送。
4、交通运输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抢险、救援期间的车辆安排和物质运输。
5、专家指导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指导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保护现场(现场消毒)、分散(隔离)群众等。
6、事故救援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配合医疗部门抢救病人,在医疗部门及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保护现场(现场消毒)等;并做好保护国家财产,指导救援及救治、疏导、维护校园稳定等。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后勤保障工作。
(三)各级各类学校成立食物中毒重大事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1、领导组
组 长:各学校一把手
副组长:各学校的班子成员
成 员:各学校的主管主任、校医和班主任
主要职责如下:
(1)在市防治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教育系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教育系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治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对策。
(3)指导、落实并督查各学校防治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4)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处置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5)根据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
2、成立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各方面工作。召集、联络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收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时向应急委员会及成员单位通报突发事件情况;对外接待和接受救援;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处置预案的各项费用开支等。
3、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学生食物中毒防治工作。
1、领导组
组 长:各学校一把手
副组长:各学校的班子成员
成 员:各学校的主管主任、校医和班主任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订本校的应急处置预案。
(2)建立健全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治的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治知识。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5)及时向当地街道(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的治疗、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组织体系框架描述和联系电话
1、组织体系框架描述(附件1)
2、联系电话(附件2)
三、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市教体局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食堂、学生的饮用水、小卖店等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集体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严禁学校将学生食堂甩手承包,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学校集体食堂、副食摊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3、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四、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
1、建立防治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如因为食物中毒,应该采取紧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各家医院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本地的预防工作。
(二)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
1、建立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有关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病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报告程序。出现个别学生食物中毒或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学生食物中毒事件。
4、建立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五、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学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该立即启动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市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教育系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任务开展救治工作。
学校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与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应急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教体局确定一至两名信息员,负责应急时期的通讯联络和信息传递,并负责应急期间信息采集、报送等工作。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
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储备充足的救治物资,并做好调拨的准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无条件提供被征用救治设备及物资的义务。
2、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建立由公安、卫生、宣传、教育等部门参加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救治队伍,任何单位都有参加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紧急救治的义务。
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在应急期间应提供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持运输道路通畅,确保救治人员、救治物资尽快到位。
4、医疗保障
卫生部门应准备充足的抢救药品、医疗器械和救护车辆,组织好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组和专家,对中毒学生进行应急救治,稳定病情,并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
5、治安保障
学生中毒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到中毒现场进行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位置、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6、物质保障
物资供应部门应准备充足的生活用品、食品、饮用水、药品以及其他应急物品,并做好随时被征用、调拨的准备。
7、资金保障
市政府应将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应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及时下拨应急资金。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共信息交流
向相关部门公布应急处置预案,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知识。
2、培训
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进行食物中毒事件的警示教育;对各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应急程序、应急技术处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3、演习
每年开展一次处置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模拟综合演习,检验应急处置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指挥系统、抢险系统、信息报告系统等各方面人员的快速反映和协同作战能力。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对参与救助突发事件有关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直接责任者和在救治过程中工作不利的人员追究各种责任,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建立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调查报告,分别报送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经过、中毒人数、初步原因分析、目前抢救处理情况、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项、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的事件、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并为其他部门提供借鉴。
八、附则
(一) 名词解释
本应急处置预案中的“各级学校”是指市直各中小学,乡镇各中小学及教学点;“各类学校”是指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本应急处置预案是侧重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的。
(二)应急处置预案的内容
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三)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
海林市教体局
邮编:157100
电话:
附件:1、处置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2、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指挥领导小组通讯录
3、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理工作示意图
二〇一三年九月
附件1
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体系框架描述
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事故
应急处置指挥部
组 长: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秘书长
市教体局局长
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应急处置信息中心
抢险救治组
安全保卫组
宣传报道组
后勤保障组
医疗卫生组
恢复重建组
附件2
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通 讯 录
姓 名单 位电 话 备注
办公室住 宅移 动
附件3
海林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理工作示意图
1发生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事故→2向当地政府报告→3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4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市安全部门、牡市教体局报告,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请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5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以及学校稳定工作。
报告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向教体局预警信息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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