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范畴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师生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二、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的《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我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构建学校同安全事故作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素质,提升我校的抵御安全事故能力。
三、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规定,学校消防事件预警机制为: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员消防安全预警责任制,所有学校在籍的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通过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通报程序,通报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四、建立消防安全保障机构
1.学校各位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单位消火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2.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专业教室的教职工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3.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每学年在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习。
5.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专业小组:
⑴.灭火行动组:由学校总务主任任灭火行动组长、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学校消防队担任灭火业务。
⑵.通讯联络组:由学校副校长担任组长、电教老师和学校教导处主任任组员。
⑶.疏散引导组:由学校政教主任任组长,学校大队辅导员和班主任任组员。
⑷.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学校卫生老师任组长,学校党团员担任组员。
⑸.后勤保障组:由学校总务主任任组长。
五、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按照学校“安全工作条例”规定的通报机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报警,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学校政教处、校长室。
2.学校安全副校长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校长汇报。
3.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1)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3)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4)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源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5)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6)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
1.安全疏散场地:教学楼和求真楼内的所有师生在紧急疏散后到操场集中。
2.一(1)班、一(2)班、一(3)班、一(4)班、二(1)班、二(2)班、二(3)班直接从教室出来到操场集中;二(4)班、二(5)班、六(2)班从育才楼西侧楼梯;六(1)班、六(3)班、六(4)班、六(5)班从育才楼东侧楼梯疏散;三(1)班、三(2)班、四(1)班、四(2)班、五(1)班、五(2)班从学海楼中间楼梯疏散;三(3)班、三(4)班、四(3)班、四(4)班、五(3)班、五(4)班从学海楼东侧楼梯疏散。按照顺序,依次迅速离开,避免发生拥挤。
3.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后,由学校安全副校长、学校大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的疏散引导组成员维持秩序,保持安静,并清点人数,等待进一步指令。
八、火灾之后的善后工作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复课或休课。
3.疏散引导组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学生复课;需要休课的,组织学生返家。
4.学校安全副校长事后草拟消防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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