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目前已鉴定的野生蕈类中,有毒类约80多种,其中含剧毒能对人致死的有10多种,蕈类品种繁多,形态特征复杂,以致毒蕈与可食用蕈不易区别,常因误食而中毒。
近年来,我国毒蕈引起的中毒事故明显上升,2003年毒蕈引起的中毒已升至中毒致死原因第二位。2003年我省毒蕈引起的中毒也为中毒致死原因第二位,主要发生在夏秋季的6~10月份,其中6月份发生的中毒最多。
蕈类通常称蘑菇,属于真菌植物。中毒后临床表现有四种类型:
(一)胃肠型:剧烈恶心、呕吐、阵发性腹痛,以上腹部疼痛为主,体温不高,经适当处理可迅速恢复,很少死亡;
(二)神经精神型:轻度的胃肠反应,明显的副交感神经兴奋症状,如流涎、流泪、大量出汗、瞳孔缩小、脉缓等,主要为精神神经症状,如精神兴奋或抑制、精神错乱,部分患者尚有迫害妄想,类似精神分裂症,死亡率低;
(三)溶血型:先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后出现溶血性黄疸、肝脾肿大,少数病人出现血红蛋白尿,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可很快控制病情,死亡率不高;
(四)肝肾损害型:恶心、呕吐、脐周围腹痛、水样便腹泻和肝、肾、脑、心等内脏损害的症状,有的有精神症状等,此型中毒最严重,死亡率高,一旦发生中毒,应及时抢救。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预防毒蕈中毒知识的宣传,加强辖区内蘑菇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毒蕈中毒的应急救治准备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最大程度地降低毒蕈中毒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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