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安全“十不准”(一)
1、不准在教室、走廊、楼梯、公路边、建筑工地互相追逐、玩耍。
2、不准打架、斗殴。
3、不准无故旷课、私自离校和离家出走。
4、不准乱买乱吃和吃过期变质的食物。
5、不准听信不认识的人的话和吃他送的东西。
6、不准进游戏室和玩各种有害健康的游戏。
7、不准玩火和燃放烟花鞭炮。
8、不准跟未成年人或私自下河、下海、下池塘游泳。
9、不准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公路、追车、扒车、横穿公路。
10、不准乘坐无牌无证、报废的机动车辆。
小学学生安全“十不准”(二)
1、 不准打架、 骂人、 滥扔石块等杂物。
2、 不准攀登楼梯、 护栏。
3、 不准用手触摸电源、 灯泡。
4、 不准带刀、 剪等锋刃器具。
5、 上下楼不准违章行走。 解散、 集合、 上下课时不准在楼道内拥挤。
6、 放学要站队靠右行, 不准在路上乱走乱行。
7、 上下学要靠右行, 不准追逐、 猛跑。
8、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 追车、 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9、 未满 12 岁的儿童, 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10、 通过铁道口时, 要注意各项指示信号, 不准撞、钻、 爬越道口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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