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1、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 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3、 保障安全和保护环境。
(二)编制依据
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地方法规。
2、 国际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应急和合作公约》〔OPRC公约及其议定书〕和《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
3、 标准规范:《港口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1〕、《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编制指南》。
4、 应急预案:所在设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海域污染应急计划等。
(三) 适用范围
1、地理范围:本码头/港区及其作业所涉及的水域范围、周围环境和环境敏感目标,以平面图标明具体位置。
2、 应对能力:本码头/港区应对的污染规模;明确与设区海域应急计划和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的关系、相互衔接的接口。
(四)执行效力
1、应急预案的地位和支持保障;
2、最高管理层的承诺(书面声明);
3、应急预案的报备和生效。
二、应急组织
(一)指挥系统
1、码头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成员职责。
2、应急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人员职责。
3、与主管机关应急指挥系统的衔接。
(二)日常机构
1、 日常机构及其职责。
2、 24小时值班及应急联系方式。
(三)应急队伍
1、 码头应急队伍成员及联系电话(附件一)。
2、 码头应变部署表(附件二):各岗位人员在应急时的位置和职责。
3、 外部援助力量:外部援助力量(包括主管机关、公共卫生、医疗、消防、环保等)名称和联系方式(附件三),与其他社会应急力量的援助协议。
三、应急行动
(一)风险预测和分析
1、码头污染源:码头作业的货物品种、数量、物理、化学危险特性和污染类别。
2、事故源分析:结合码头主要设施及装卸作业工艺,对船舶、码头作业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
3、污染事故影响:结合码头的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和周围的环境敏感资源,分析事故的危害影响(污染扩散和漂移方向、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4、类比分析:可运用直接或间接的事故经验或评估资料,对事故危害及影响进行评估。
(二)事故报告和报警
1、 初始报告:由谁报告、如何报告、向谁报告,报告内容;
2、 初始报告记录:报告人姓名,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事故发生的地点、原因、部位,事故源品种,估计数量及发展可能性,现场自然环境〔风速、风向、气温、能见度、水文〕及事故发展方向,已采取的防治措施。
3、 事故报警:内部报警和外部报警,报警时间、部门和内容,事故报告表(见附件四)。
(三)应急响应
1、 初始行动:事故现场人员的应急措施(停泵,关阀,中断、控制作业等)。
2、 应急预案的启动。
(1)应急准备
接到报警后,各岗位人员按码头应变部署表的要求迅速做好准备,进入应急待命状态。
(2)应急行动
根据码头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应急队伍采取应急行动。
3、 应急措施
任何时候,均应根据货物应急卡(见附件五)的要求采取措施。
(1)污染事故应急措施:污染物的围栏,堵截,吸附,回收,洗消,沉降等。
(2) 燃爆事故应急措施:除对形成的污染物采取应急措施外,如有燃爆危险,还应采取消防防护措施。
(3) 人员中毒或灼伤应急措施:采取医护,治疗,转送医院,现场消毒等措施。
(4)后勤保障和支援:交通工具、应急物资、人员的调用、补充、支援。
(5)请求援助:事故超出本码头/港区应急能力。
4、 证据收集和记录
(1) 污染物取样;
(2) 视听摄录;
(3) 行动记录。
5、事故终止和总结
(1) 事故终止宣布;
(2) 善后处理;
(3) 事故总结、分析、纠正措施。
6、应急响应程序图(附件六)
四、应急设备的配备与使用
(一)自有应急设备和器材
1、现有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2、是否满足交通部JT/T451-2001的要求;如不满足,则缺口内容及其解决方案。
3、存放位置和使用的方式。
(二)可调用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1、 本码头可临时使用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2、 码头可临时租用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3、 应急援助协议方同意提供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五、清除物的处理及去向
(一)处理方法
1、 处理途径;
2、 处理单位。
(二)处理装置(适用时)
1、 型号和操作方法;
2、 排放标准和其它方式;
(三)主管机关批准。
六、培训和演习
(一) 培训计划
(二)演习安排
(三)培训与演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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