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号】:津政办发 〔2009〕49 号
【颁布日期】:2009年4月23日
【实施日期】:2009年4月23日
【标 题】:天津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天津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详细内容请点击:天津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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