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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陕西煤监局高勤社副局长带领省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深入旬邑县检查指导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开展情况。分别深入到旬东煤业长安煤矿、黑沟煤矿,通过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等方式,检查了两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共查出隐患12条,下达执法文书7份,长安煤矿由于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被责令停止生产后,未经煤监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按照国家局《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其提出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督查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咸阳市煤炭局、旬邑县人民政府、旬邑县煤炭局开展百日煤矿安全督查活动的情况汇报。高勤社副局长对咸阳市、旬邑县初步探索和总结出了人文管理的模式,在矿区周围制作了富有感召力的宣传牌,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采取突击查、夜间查,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等做法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了五点要求:一、坚定安全生产信念。在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各级领导一定要拿定主意,坚定不移地执行"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二、定好位,把握好职责。政府代替不了企业,企业是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政府负有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指导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是监管的责任主体;三、不折不扣地执行监察指令。务必做到有令即止;四、紧紧抓住预防重特大事故这条主线。在查大系统、防大事故上狠下功夫。发生大的事故都有预兆,都有系统上的问题,所以大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五、把隐患排查归结到查实质问题上来。问题不但要查出来,还要落实人员、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进行治理,同时还要按规定进行上报,形成重大隐患治理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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