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
【发 文 号】:
【颁布日期】:2009-02-28
【实施日期】:2009-02-28
【标 题】:
烟安办〔2009〕13号
关于印发《班组安全管理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中央、省属驻烟单位: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基石工程年活动方案》部署,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订了《班组安全管理指导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标准,并结合行业、企业特点制定各自的具体标准,推动基石工程年活动顺利开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班组安全管理指导标准(试行)
一、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设立安全员,班组分散作业时,明确每摊工作的安全负责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及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
3、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订量化、细化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个人,每月考核一次,奖惩兑现。
二、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1、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工艺要求。
2、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3、凡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并逐级把关、审批。
4、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5、建立安全交底、安全确认为内容的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1、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新工人、调岗工人、复岗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率达100%,考试合格者上岗。
3、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
5、建立安全学习档案。
四、安全检查标准
1、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天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2、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 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
3、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所有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档案,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
五、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1、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
2、设备清洁完好,无跑、冒、滴、漏。生产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渣、无杂物、物料工具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
3、安全管理制度上墙,设立班组(工段)安全园地。
4、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5、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危险作业要实行“手指口述”操作法,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6、班组人员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看着他人被伤害)
7、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新上岗职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9、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或表)。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六、标准化岗位建设
标准化岗位要求:(1)作业程序标准化;(2)生产操作标准化;(3)作业环境、工具摆设标准化;(4)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标准化;(5)安全标志标准化。
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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