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辽宁省卫生厅
【发 文 号】:辽卫函字〔2009〕357号
【颁布日期】:2009-07-14
【实施日期】:2009-07-14
【标 题】:辽宁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2009]
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357号
各市卫生局,省职业病防治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管理,我厅组织制定了《辽宁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中第六条规定了专家遴选程序,请各地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并于2009年8月10日前将本地区推荐专家的《辽宁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专家审批表》报送至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联系人:石颖、田增,联系电话:024-23380267,邮政编码:110005,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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