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
【发 文 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
4月25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辽宁煤监局与省煤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对煤矿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严密部署。
本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立了由辽宁煤监局和省煤管局主要局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督查组,从2008年4月25日至7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对全省十个产煤市、五个煤矿(电)集团公司进行督查:第一阶段(4月25~30日),由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及煤矿制定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第二阶段(5月1~15日),由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及煤矿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第三阶段(5月16日~7月20日),由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对第二阶段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督查;两局督查组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并向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或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通报督查情况;第四阶段(7月20~31日),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总结上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及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本次督查,按照总局规定,对各产煤市和集团公司确定了六条综合督查内容,对煤矿企业确定了十六条重点督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安全基础管理情况;三是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四是通风瓦斯管理情况;五是防治水管理情况;六是火灾防治管理情况;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建立防灭火系统,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等情况;七是煤尘管理情况;八是顶板管理情况;九是机电运输管理情况;十是火工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十一是采掘布置情况;十二是劳动定员管理情况;十三是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十四是煤矿“三条线”的建设情况;十五是关于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工艺目录及“三推行”的组织落实情况;十六是省煤管局、辽宁煤矿安监局在2月22日到3月31日期间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同时,《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还对全省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加强对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二是要求围绕“隐患治理年”工作目标,深入细致地开展好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三是要求营造督查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四是要求认真做好督查专项行动总结工作。督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督察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产煤市、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lwl666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