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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辽源监察分局加强了对这些国有地方改制矿井的重点监察工作。
首先,对辖区国有地方煤矿改制矿井开展了调查摸底,摸清了改制企业安全状况,确定了监察工作重点。
其次,加大对改制矿井的现场安全监察力度,发现存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罚。
分局在结合3月初至4月中旬开展的“集中监察执法”活动的基础上,对辖区国有地方改制煤矿进行了一次重点监察。先后对洮南市万宝矿业电力有限公司红旗二井、吉林营城矿业华兴煤矿、辽源市大水缸煤矿、四平市刘房子煤矿二井等4处改制后的矿井进行了监察,共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90余条,仅四平市刘房子煤矿二井一处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就达73条。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对4处矿井进行了罚款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通过监察充分暴露出了辖区多数国有地方煤矿在改制后,安全生产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全管理上有弱化的倾向,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条件滑坡严重。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国有地方煤矿改制后,与原来的权利主体脱离了关系,转为股份制经营或个人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彻底,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不到位,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部分矿井改制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减少,技术素质降低,不能满足当前生产安全的需要。
三是安全投入锐减,隐患整改不到位,股转矿主急于收回投入成本,重生产、轻安全的短期行为尤为明显。
四是矿井开采方法和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装备差,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难以到位,煤矿企业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较差。在对辽源市大水缸煤矿和四平市刘房子煤矿二井监察中发现两矿使用的金属摩擦支柱,不按规定时限进行检修。
五是多数矿井可采储量少,加之逐年减少,有的矿井仅能回采3-5年,但煤炭市场形势好转,在利益驱动下,开足马力生产,带隐患生产,矿井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针对国有地方煤矿改制后,存在的诸多不安全因素和重大安全隐患分局已向地方人民政府下达了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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