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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全体监察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党组
制定的执法人员"九条纪律"和吉林煤监局党组制定的"十二不准"等有关廉政建设规定,推进实现"三个执法"。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真解决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思想
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伍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廉洁执法、严格执法和公
正执法,采取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公正执法的社会监督。吉林煤监局党组决定在全省重点产煤市(州)和
煤矿企业聘请50名党风廉政建设公正执法特邀监督员。
2008年4月15日至18日,吉林煤监局纪检组分别在白山、辽源、延边监察分局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站辖区
组织召开了特邀监督员的座谈会。座谈会由各监察分局(站)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吉林煤监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马和平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与特邀监督员进行座谈讨论,发表了讲话。
吉林煤监局纪检组副组长刘世兴同志宣读了吉林煤监局纪检组《关于聘请党风廉政建设公正执法特邀监督
员的决定》和对全省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公正执法监督检查内容。马和平同志代表局党组向各分局
(站)辖区特邀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座谈讨论中,特邀监督员对被吉林煤监局党组聘为党风廉政建设公正执法特邀监督员表示感谢,感到这既
充分体现了吉林煤监局对他们的认可和信任,也体现了吉林煤监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公正执法的决心,
表示一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主动监督、发挥作用,协助煤矿安全监察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公正执法工作
,大家还针对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马和平讲话时对特邀监督员给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同时向各位特邀监督员通报了吉林煤监局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开展的七项工作情况。并针对如何履行监
督员职责,切实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向监督员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监督和协助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公正执法。严格监督,及时收集和反映人民群
众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监察执法队伍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二是不断加强监督力度。按照全省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公正执法监督检察内容,逐条对照,监
督监察员的行为,按照国家总局"九条纪律"和吉林局"十二不准"的要求多提醒、严监督。同时,省局纪检组也
将深入到监督员所在部门、企业开展深入调研,了解情况推动监督工作。
三是多关心、多支持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一要经常关注过问监察队伍情况;二要及时沟通,反映问题
;三要对监察队伍廉政建设公正执法中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设意见和建议。
马和平同志希望全体监督员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带头学习和执行全省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党风廉政
建设公正执法监督检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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