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发 文 号】:SY 5868-1993
【颁布日期】:1994年1月6日
【实施日期】:1994年6月1日
【标 题】:陆上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B1.4灭火器齐全有效,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B2发动机
B2.1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无异响。
B2.2怠速稳定,机油压力正常。
B2.3发动机无油、水渗漏现象。
B2.4发动机点火系、供油系、润滑系、冷却系的机件齐全、良好。
B3底盘
B3.1各总承部件连接可靠,无异响,性能良好。
B3.2各润滑部位不缺油,轮胎气压正常,钢板无断裂无错位。
B4转向
B4.1转动轻便灵活,无松旷。
B4.2横、直拉杆及球头销不松旷,性能良好,前轮定位符合技术要求。
B5制动
B5.1脚制动性能良好,制动灯光齐全、同步、有效。
B5.2手制动作用可靠;四轮制动平衡,不跑偏。
B6电气、灯光
B6.1各部线路、灯光装备齐全,连接牢靠,控制可靠、稳定。
B6.2线路无短路,火线无搭铁、漏电;各电器控制部件性能良好,稳定。
B6.3电瓶液保持规定标准要求。
B6.4喇叭声音正常,接触良好。
B7其他
B7.1油、水位符合规定标准、气压正常。
B7.2仪表整洁,指示正常。
B7.3证件齐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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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安全环保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顾同生、孙法佩、杨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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