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安全监管总局
【发 文 号】:粤安监〔2008〕93号
【颁布日期】:2008年3月6日
【实施日期】:2008年3月6日
【标 题】:关于提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粤安监〔2008〕93号
关于提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监管工作相关情况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关于提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情况的函》(危化函〔2008〕13号)转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摸清情况,总结工作,并填妥相关表格,务必于
联系人:张园、陈柱,电话:020-83135919,83133474,83135920(传真)。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关于提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情况的函(危化函〔2008〕13号)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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