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 文 号】:GB 50074-2002
【颁布日期】:2003年1月10日
【实施日期】:2003年3月1日
【标 题】:石油库设计规范
6油罐区
1 储存甲类和乙A类油品的地上立式油罐,应选用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浮顶油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2 储存甲类油品的覆土油罐和人工洞油罐,以及储存其他油品的油罐,宜选用固定顶油罐。
3 容量小于或等于
1 甲、乙和丙A类油品储罐可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甲、乙和丙A类油品储罐不宜与丙B类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
2 沸溢性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同组布置。
3 地上立式油罐、高架油罐、卧式油罐、覆土油罐不宜布置在同一个油罐组内。
4 同一个油罐组内油罐的总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质油罐组及固定顶油罐和浮顶、内浮顶油罐的混合罐组不应大于
2)浮顶、内浮顶油罐组不应大于
5 同一个油罐组内的油罐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
2)单罐容量小于
1 单罐容量小于
2 立式油罐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
表
油罐型式 |
固定顶油罐 |
浮顶油罐、自浮顶油罐 |
卧式油罐 |
|||
单罐容量V(m3) 油品类别 |
地上式 |
覆土式 |
||||
甲、乙A类 |
不限 |
- |
0.4 D |
0.4 D |
|
|
乙B类 |
V>1000 |
0.6 D |
0.4 D |
0.4 D |
||
V≤1000 |
消防采用固定冷却方式 |
0.6 D |
||||
消防采用移动冷却方式 |
0.75D |
|||||
丙A类 |
不限 |
0.4 D |
不限 |
- |
||
丙B类 |
V>100) |
|
||||
V≤1000 |
|
|||||
注:1.表中D为相邻油罐中较大油罐的直径。单罐容积大于 2.储存不同油品的油罐、不同型式的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应采用较大值。 3.高架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 4.单罐容量不大于 5.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按0.4 D计算大于 6.丙A类油品固定顶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覆土式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按0.4 D计算大于 7.浅盘式内浮顶油罐与固定顶油罐等同。 |
1 防火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2 立式油罐防火堤的计算高度应保证堤内有效容积需要。防火堤的实高应比计算高度高出
3 严禁在防火堤上开洞。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在雨水沟穿越防火堤处,应采取排水阻油措施。
4 油罐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应少于两处,且应处于不同的方位上。
1 覆土油罐利用罐室墙作围护结构时,罐室墙应采用砖石或混凝土块浆砌,罐室墙应严密不渗漏。罐室应有排水阻油措施。
2 覆土油罐的水平通道应设密闭门。
3 覆土油罐的竖直通道可不设密闭门。
1 对于固定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量。
2 对于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容量的一半。
3 当固定顶油罐与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时,应取以上两款规定的较大值。
4 覆土油罐的防火堤内有效容量规定同上,但油罐容量应按其高出地面部分的容量计算。
1 当单罐容量小于
2 当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
3 当罐容量等于或大于
4 隔堤内沸溢性油品储罐的数量不应多于2座。
5 非沸溢性的丙B类油品储罐,可不设置隔堤。
6 隔堤顶面标高,应比防火堤顶面标高低0.2
7 隔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1 油罐应装设进出油接合管、排污孔、放水阀、人孔、采光孔、量油孔和通气管等基本附件。
2 下列油罐的通气管上必须装设阻火器:
1)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的固定顶油位;
2)储存甲、乙类油品的卧式油罐;
3)储存丙A类油品的地上卧式油罐。
3储存甲、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和地上卧式油槽的通气管上应装设呼吸阀。
同一个贯通式巷道内的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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