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 文 号】:建标〔1991〕816号
【颁布日期】:1991年11月15日
【实施日期】:1992年7月1日
【标 题】:乙炔站设计规范
附录五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要求(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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