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二十一)

  •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4日
  • 作者:王选和 彭 恒 李红梅 徐辉 李德斌等
  • 来源:中华机械工业联合会
  • 浏览:
  • 查看所有评论
  • }">打印文章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39号)

【颁布日期】:2003年4月15日

【实施日期】:2003年6月1日

【标  题】: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5 土 建

5.0.1 本条是原规范第5.0.1条的修订条文。

据调查,国内绝大多数压缩空气站的屋架下弦或梁底的高度大于等于4m(在调查的195个站中占179个)。站内夏季室温很高,屋架下弦或梁底高度低于4m不利于通风散热。

据调查反映,大窗能降低站内温度1.54.O℃,实测数据显示,天窗能保持站内外温差1.732.45℃。在目前压缩空气站所采用的多种通风降温措施中,天窗通风是效果较好且经济的一种,鉴于没有小跨度的大窗屋架标准图,故规定跨度等于或大于9m的机器间宜设天窗。

原条文对压缩空气站机器间高度的规定不够明确,故在修改条文中加上屋架下弦或梁底,以明确其高度的位置,即机器间地坪至屋架下弦或梁底的最小高度不宜小于4m

炎热地区一词不是规范用词,故建筑热工设计分区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改为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

5.0.3 本条是原规范第5.0.3条的修订条文。

混凝土地面粘上油污后不易彻底清除,而水磨石地面则容易保持清洁,有利于文明生产和安全运行。故将原条文机器间宜采用混凝土地面改为机器间宜采用水磨石地面

5.0.4 本条是原规范第5.0.5条的修订条文。

隔声值班室或控制室内操作工人因坐着进行监视,故规定窗台高度不大于0.8m

5.0.5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空气压缩机在运转中有一定的振动,特别是活塞空气压缩机振动较大,不仅影响本站和防振要求较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且影响对防振要求较高的精密仪器和设备的正常工作。故规定空气压缩机的基础应根据环境要求采取隔振或减振措施

离心空气压缩机双层布置时,由于机组较重,安装后其基础有一定的沉降,如基础不与运行平台脱开,将会造成运行平台与基础相互影响,故规定离心空气压缩机的基础应与运行层脱开

5.0.6 本条是原规范第5.0.4条的修订条文。

有发展可能的压缩空气站,其机器间的扩建端,在建筑结构上采取一些便于接建的措施,以便扩建后的新旧机器间能共用值班室、控制室和起重设备,以达到占地少、投资省、操作维护方便的目的。在这些措施中普遍采用的是在扩建端预先设置屋架,必要时也可设置双柱基础。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gaorui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