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39号)
【颁布日期】:2003年4月15日
【实施日期】:2003年6月1日
【标 题】: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6 电气、热工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
1宜位于压缩空气站固定端或适中位置;
2 室内设备布置应整齐、协调、统一。盘前运行区应满足运行人员工作需要,盘后应满足设备的维护、检修、调试及通行要求;
3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并采取隔声、防火、防尘、防水、防振等措施。
在控制室和机器旁均应设置空气压缩机紧急停车按钮。没有备用空气压缩机的压缩空气站,可根据工艺要求设置自投备用的联锁。
1 进气调节控制系统;
2 机组防喘振控制系统;
3 排气气压恒压控制系统。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gaorui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