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39号)
【颁布日期】:2003年4月15日
【实施日期】:2003年6月1日
【标 题】: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ode for design of compressed air station
主编部门:中华机械工业联合会 |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施行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39号)
现批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29—2003,自2003年6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原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J 29—90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在设计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测试工作。经审查定稿,建设部以第139号公告发布执行。
本规范共分九章和六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新增了离心空气压缩机的条文,并对螺杆压缩机、压缩空气干燥、净化及有关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长沙市韶山中路18号,邮政编码:410007,传真:0731—5551914),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副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协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原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
副主编单位:无锡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
机械工业部第三设计研究院
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
中机国际工程咨询设计总院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
协编单位:广东肇庆环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联合超滤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复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汉业气源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嘉美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选和 彭 恒 李红梅 徐辉 李德斌
邱宝安 田鸿斌 杨 凯 王栋 牛豫人
韩嘉龙 胡多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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