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州市安监局
【发 文 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关于落实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达标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提升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顺利完成我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依照《广州市中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评估导则》细则,结合我区中小企业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广州市中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评估导则》为标准,树立安全生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强化落实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手段,真抓实干,坚决遏制中小企业死亡事故上升的势头。同时,通过全方位的服务、指导,全面规范中小企业的安全行为,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 工作目标
区安监局将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来抓,陆续制定监管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广州市中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评估导则》指导和督促中小企业对照其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证体系、安全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安全事务管理、场所基本条件、事故管理等情况开展自我评估工作。
通过评估,进一步强化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和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员工权益。
三、 工作步骤
各街(镇)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摸清本区域所有中小企业的底数,包括企业名称、分布、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生产经营类别、规模、安全管理现状等。建立中小企业数据库。
(一)企业自行评估(
企业根据《广州市中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评估导则》的规定,按“广州市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评估评分细则” 的要求,逐条对照进行自评,也可请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预先评估,评估情况报街(镇)安监中队。
各街(镇)要制定方案,有计划地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评估导则,要经常与辖区内的企业取得联系,了解企业自评情况,收集有关资料并上报区安监局综合法规科。
(二)复查评估(
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区安监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各街(镇)组成评估组,参照《广州市中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评估导则》第4章的要求和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动态情况与本质安全水平,进行复查评估,通过复评划定A、B、C三个等级,并实施科学的分类监督管理。
建立长效机制,使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进入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状态,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以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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