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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标 题】:
一、认真学习,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议精神。要求
全体人员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
统一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上来,不折不扣地把国家
安监总局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局紧急动员,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百日督查工作力度。将原来的3
个煤矿百日安全督查组扩充到5个,机关各业务处室、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局安全培训中心、矿用产品检测检验中心(除值班人员外)所有人员全部深入
一线,对全省各产煤市、县和重点煤矿企业开展执法监察。局领导带头深入基
层,深入井下,检查、指导、督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跟
踪督办第一阶段查出的重大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三、严格煤矿安全审批制度,提高煤矿办矿水平。从严把好煤矿"安全专
篇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三道关口,提高门槛,严格
准入,凡国有重点煤矿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按国有重点煤矿的标准设计、建
设和管理;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设施必须一步到位,杜绝分步实施。
四、突出重点,强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察。组织省煤炭系统专家,
对全省各类煤矿瓦斯突出情况进行摸底,借助专家力量审查把关。对达到邻近
突出矿井的始突深度、且开采同一煤层的矿井,督促其比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进行管理,提高防突能力。
五、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抓好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工
作。制定下发了《关于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煤矿
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半年重点抓好"两个指导意见"在煤矿的贯
彻落实。
六、加强雨季防汛安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矿难。深刻汲取去年陕县支建
煤矿"7.29"淹井事件教训,对矿井防汛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建立快速的
预警信息传送渠道和方式。开展"雨季三防"专项监察,督促煤矿全面落实各项
防汛避险措施,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等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暴雨到来
之前,停止井下作业,全部撤出井下人员。
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依法组织
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认定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针对性措施,对事故责
任者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事故调查结束,及时进
行公布。
八、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从6月中
旬开始,组织开展大规模制度建设活动,全面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行政
许可、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等一系列制度,以约束权力为重点,制定并严格执
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处罚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使权力在
阳光下运行,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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