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
【发 文 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
日前,福建煤监局结合煤矿监察情况和辖区内煤矿实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省煤矿节后复工验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水患排查、防止有害气体中毒、顶板防治、职工培训等方面,对辖区内煤矿的复工验收实施分类指导,特别是将矿井水患排查作为复产审批的必要内容,矿井水患情况未排查清楚的,不得审批复工。根据电力供应情况,对受电力供应影响的三明、南平两市,要求在复产前必须制订恢复供电生产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恢复供电送风程序,井下一旦停电,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对采用备用电源的煤矿,必须对备用电源进行试运转,煤矿主要通风机、水泵和空压机等主要设施设备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格落实瓦斯检测制度,严禁未经检测气体即组织人员进入工作面,并继续做好对矿井水文观测点的监测监控,防止因停电淹井。及时掌握复产验收工作进度,要求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将煤矿复产验收方案、各煤矿复产验收时间表、每旬的煤矿复工情况及时上报。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lwl666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