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安全出口
|
每个矿井至少应有2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1.1.3
|
矿井的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1.1.3
|
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1.1.4
|
2
|
矿井通风
|
矿井应当采取机械通风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4.2.1
|
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主扇,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并有通风系统图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4.2.1
|
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
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条件的指导意见
|
井下炸药库及储存动力油的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4.2.6
|
通风系统风质、风量、风速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4.1.1-6.4.1.5
|
3
|
防排水
|
有水害防制措施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6.1
|
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6.2.3
|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6.3.3
|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6.4.1
|
4
|
防灭火
|
有防灭火措施,配备相应灭火设施、器材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9.2.1-5.9.2.2
|
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井,其主要运输巷道应当布置在岩层或者不易自然发火的矿层内,并采用预防性灌浆或者其他有效的预防自然发火的措施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7.2.2
|
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200m3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7.1.3
|
木材场、有自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80m以外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7.1.4
|
5
|
矿井提升
|
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坠器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3.3.21-23
|
提升矿车的斜井,必须安装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必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建有躲避硐室,并有明显的标志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3.3.2
|
6
|
矿井供电
|
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其中任何一条线路停止供电时,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5.1.3
|
矿山企业应备有地面、井下供(配)电系统图,井下变电所、电气设备布置图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4.16
|
7
|
矿井通讯
|
矿井应有完善可靠的通讯系统图,保持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作业地点通讯畅通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5.5.4
|
地表调度室至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等,应设有可靠的通讯系统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5.5.4
|
8
|
顶板管理
|
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2.1.8
|
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应根据顶板稳定情况和设计,留出合适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开采或毁坏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2.1.10
|
9
|
放炮管理
|
爆破作业有设计和作业规程,有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的安全预防措施,爆炸物品有严格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并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2.1.12
|
10
|
职业危害防治
|
存在粉尘场所的作业场所应结合生产工艺采用湿式作业、通风、密闭等防降尘措施
|
《北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规范(试行)》第23条
|
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维修硐室等作业场所应采用各种有效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降低作业地点温度
|
《北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规范(试行)》第28条
|
矿山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危害防护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监督其正确佩戴、使用,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更换、维护、检修,并做好记录
|
《北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规范(试行)》第22条
|
11
|
六大系统
|
在规定的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