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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发 文 号】:安委办〔2014〕7号

【颁布日期】:2014年3月26日

【实施日期】:2014年3月26日

【标  题】: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现将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4年6月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区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县(区)、乡镇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做到每县(区)一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领导和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发表重要体会文章等,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全国组委会组织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制作《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放。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组织发动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安全生产通讯员、网络评论员以及安全生产监督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安委会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中央企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

  (五)开展安全文化模式总结推介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依照各行业领域企业文化建设指南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以及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继续大力开展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示范乡镇、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工作,在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发展战略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煤矿安全“双七条”等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报道,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

  三、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4年“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围绕深入贯彻“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制度,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暗查暗访工作安排,统筹邀请媒体记者、摄制组随队采访报道。全年侧重安排4次全国性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万里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用活动促进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安全隐患曝光行。一是全国组委会重点选取2-3个地区开展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暗查暗访工作,统筹邀请记者、摄制组随暗查组进行暗访,对典型隐患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曝光专题行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曝”活动,动员各类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并上传网络,对职工群众查出的隐患进行督导,对查找出重大隐患的个人给予重奖。

  (二)百名记者百矿行。全国组委会邀请媒体、专家、摄制组对发生过重特大事故和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产煤县开展采访、督导活动,将镜头对准矿工、班组长和矿长,对典型人物进行宣传,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进行系列报道,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典型案例。各产煤省(区、市)围绕“推双七、强三基”等工作重点,选择3家以上煤矿明察暗访,要做到全国50个重点监管县全覆盖,在全国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矿企业树立敬畏生命、关爱矿工的意识,促进煤矿安全发展。

  (三)“打非治违”专题行。各级安委会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针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邀请省、市(地)级主流媒体,创新形式和方法,以暗查暗访的方式报道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情况。全国组委会汇总各地区开展专题行活动情况,在中央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形成“打非治违”宣传声势。

  (四)安全培训专题行。全国组委会采取暗查暗访方式针对安全培训存在的问题进行采访曝光,对安全培训执法情况进行专题暗查。组织拍摄《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安全隐患》专题片,在网络媒体播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动员视频会议,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机构,按照统一部署(《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南》另行印发),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企业宣教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各级组委会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导。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声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全国组委会邀请主流媒体赴重点地区参加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等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在媒体开展应急演练点评,组织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好新闻评选和优秀警示教育宣传短片征集活动,强化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四)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地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并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全国组委会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交流会,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

  请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分别于4月30日和7月11日前将2014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新亮、袁丽慧、孟媛,010-64463537、64463640、64463422(传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

  网站: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www.china-safety.org)

  电子邮箱:xjzx@chinasafety.gov.cn

  腾讯微博:http://t.qq.com/gjaqxcjybj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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