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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启用金质工程“特种设备检验案例”网上填报系统的通知

【颁布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发 文 号】:质检特函〔2011〕108号

【颁布日期】:2011年12月12日

【实施日期】:2011年12月12日

【标  题】:关于正式启用金质工程“特种设备检验案例”网上填报系统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1〕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我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信息中心开发了金质工程“特种设备检验案例”网上填报系统(以下简称“案例系统”),现已完成开发工作,请各检验机构登陆“www.cnse.gov.cn”填报检验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1、“案例系统”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启用,届时我局不再接受纸质检验案例,各检验机构应当登陆“案例系统”,按照要求填报检验案例(涉密机构或案例除外),填报的检验案例应包括定期检验案例和监督检验案例。

         2、“案例系统”中“第一检验人员”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中人员考试申请关联,即检验人员申请更高级别检验资格考试前,考试机构不再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检验案例,资格审查以申请人登陆“案例系统”提交的检验案例为依据。

         3、为保障“案例系统”安全有效运行,系统采用安全认证密钥管理,密钥与检验机构绑定。为有效利用检验案例资源和保证系统安全,持有密钥的检验机构登陆系统后将可浏览查询本机构和其他检验机构提交的检验案例,未持有密钥的检验机构仅可浏览本机构的检验案例。

         4、未领取密钥的检验机构请及时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信息中心联系领取密钥。

         5、请各检验机构按要求认真填报,发现“案例系统”存在缺陷或对系统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请反馈至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信息中心。

         6、联系方式。

         卢立新:010-59068997,王乐:010-59068989;  传真:010-59068966;

         电子邮件:lulixin@vip.csei.org.cnwangle@vip.csei.org.cn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抄送: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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