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煤矿安监局
【发 文 号】:煤安监司函技装〔2011〕18号
【颁布日期】:2011年10月24日
【实施日期】:2011年10月24日
【标 题】:关于召开煤矿安全科技装备工作座谈会的预通知
煤安监司函技装〔2011〕18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部分中央煤矿(或涉煤)企业(集团)公司,有关技术支撑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回顾“十一五”期间煤矿安全科技装备成果推广应用效果,总结交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开展煤矿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安全设备监察等工作以及煤矿企业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装备工作经验,研究探讨下一步工作措施,促进“十二五”期间煤矿安全科技装备工作上新台阶。经国家局领导同意,拟于11月中、下旬召开煤矿安全科技装备工作座谈会。为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交流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开展煤矿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和安全设备监察工作及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2.交流部分中央煤矿企业推广应用煤矿安全科技装备成果、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情况。
3.邀请专家介绍“十一五”煤矿安全科技装备成果,研讨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科技装备工作的措施。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科技装备处和技术支撑单位各1名负责人(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通知技术支撑单位)。
2.中煤科工集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河南理工大学、安标国家中心等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各1名负责人;部分中国工程院院士。
3.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国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国大唐集团等安全科技装备部门各1名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拟定11月中、下旬召开,会期二天。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与会单位认真准备交流材料,并于2011年11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杨以民
联系电话:010-64463954、64463175(传真)
电子信箱:yym@chinasafety.gov.cn
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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