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发 文 号】:安委办〔2017〕24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关于8月份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8月份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7〕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月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16个督导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专项督导,推动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8月份,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实现“三下降”,一是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32004起,死亡23270人,同比分别下降24.6%和16.6%;二是发生较大事故432起、死亡1668人,同比分别下降11.3%和10.0%;三是发生重特大事故18起、死亡261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66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大检查进展情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三个结合”“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集中整治各类问题和隐患,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统计,截至8月31日,各地区共排查各类重大隐患18115项、整改率75.7%;依法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3.7万起,关闭取缔企业11102家,停产整顿企业25943家;联合惩戒失信企业782家,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2271家、997人。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多次研究部署,深入检查指导,站到大检查工作第一线。北京、河北、黑龙江、安徽、广东、甘肃、西藏等20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指示批示,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天津、山西、江西、海南、贵州、宁夏等省(区、市)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各省(区、市)和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基层督查检查170多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会,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国家煤矿安监局通过实地督导和明查暗访等方式推进煤矿安全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煤矿安全“体检”深度结合。
(二)深入检查,扎实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前期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检查,着力提高检查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辽宁、上海、福建、青海等省(市)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参与检查,进行技术指导。浙江省组织在浙中央企业和地方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互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2个省级检查组包市(盟)驻点开展检查。陕西省有关部门组织20个专项检查组对煤矿、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月至少由4个部门牵头开展巡查暗访。国家铁路局组织39个检查组对铁路相关单位和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国家海洋局对沿海诸省(市)海洋部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三)集中整治,消除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紧盯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重大问题,强化措施进行集中整治。重庆市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问题和隐患整改工作。吉林省组织11个巡查组对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湖南省建立隐患清单和交办、台账、销号、通报“一单四制”,对重大隐患实行闭环管理。河南省对车辆存在重大隐患的客运企业实行停运整改。交通运输部集中整治“两客一危”、客运站、农村客运和重点时段安全问题。中国民航局专项整治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飞行运行安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督导发现的1639项问题和隐患逐省印发通知督办整改。
(四)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大检查与严执法相结合,落实“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广西、云南、四川、福建等省(区)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均达1万余起。河北、新疆等省(区)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超过1000家。山东省问责曝光大检查工作不力的单位558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一批28家失信单位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严肃查处事故多发的湖北宜化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公安部查处客车严重违法行为4500余起,行政拘留140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集中打击违反市政公用行业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湖北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大检查信息宣传工作专门批示,组织专门班子加大宣传力度。江苏省采取短信、微信等方式将大检查信息、事故警示信息等精准推送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蒙古自治区组织1500名安全生产志愿者开展大检查集中宣传服务活动。湖南省建立微信“随手拍”隐患举报系统,鼓励社会举报。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协调中央主流媒体多角度报道大检查进展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大检查开展以来,各地区共发放大检查有关宣传资料、手册6000万余份,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开设专栏150余个,发表专题新闻报道3000余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8月份督导情况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检查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大检查工作“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在部分地区依然突出。有的基层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对大检查工作不研究、不督促、不落实,组织推动不力。上海市仅有5家市直单位制定报送了大检查方案。重庆市长寿区19个镇街仅有6个镇街制定了大检查方案。陕西省有些县区未将开展大检查的通知印发辖区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区县8月上中旬才部署大检查工作。
(二)隐患整治不彻底。开展大检查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领域大检查存在盲区漏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目前全国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仍有4300余项尚未完成整改。上海、山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新疆等省(区、市)重大隐患整改率不足50%。辽宁、山西、河南等省排查重大隐患均不足40项,与其安全生产状况明显不符。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抽查的516家企业(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和隐患,有的甚至是重大隐患。
(三)监管执法不严格。部分地区安全监管执法不严不实,重检查轻执法、只检查不执法、事故查处不严格以及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基层仍然普遍存在。山西省大同市相关部门检查3300余家企业发现隐患4000余项,下达执法文书仅30余份,平均100次检查处罚不到1次。江西省上栗县红宝山出口花炮厂对国务院安委会今年4月份巡查和安全监管总局5月份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均未落实整改,地方政府部门多次检查也未进行执法处罚。辽宁省锦州市查处1起蓄意瞒报死亡4人的较大煤矿事故,但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四)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甚至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山西省昔阳安顺煤业公司对兼并重组煤矿只挂名、假整合,被兼并煤矿安全管理悬空,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存在重大隐患。吉林省吉恩镍业公司富家矿提供虚假隐患排查整改资料,弄虚作假应付检查。浙江省丽水瑞浦科技公司煤气发生炉炉顶区域未封闭管理,作业人员不带报警仪随意出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合浦龙凤化工涂料公司危险化学品储罐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无安全附件违法违规投用。
(五)工作落实不认真。部分地区没有认真落实大检查“五个一批”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有的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有的数据把关不严、随意填报,有的甚至不报送信息等。山西、吉林、西藏、青海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合惩戒失信企业情况“零报告”,河南省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数量为零。安徽、海南等省和部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措施落实,认真抓好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切实整治重大隐患,同时针对前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再细化再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隐患整改。加大问题和隐患整改力度,对尚未整改的4300余项重大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和依法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进行跟踪复查;对隐患整改责任措施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切实解决只检查不执法和执法弱化的问题。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影响恶劣、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上限处罚。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每一起事故,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促检查。在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促检查,推进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五)强化舆论宣传。继续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基层和企业不断深化大检查,引导社会各方更加广泛参与、积极支持、主动监督大检查工作。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和反面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激励引导和警示教育。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信息,加强工作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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