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
【发 文 号】:安监总党〔2017〕33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关于印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监总党〔2017〕33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驻总局纪检组、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直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党中央召开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系统实际,总局党组组织制定了《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总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常态化制度化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关键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实施方案》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2017年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紧紧围绕“迎接十九大,学习十九大,做合格共产党员”这一主题开展,在真“学”实“做”上深化拓展;要加强督导和考核,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请各单位每季度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情况报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其中,总局直属机关及各在京事业单位同时抄报总局直属机关党委。
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
2017年5月12日
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和《中央国家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基本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基本目标。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以实实在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要求。一是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基层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着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解决问题、提高能力。三是坚持以上率下。要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和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抓实抓住“关键少数”,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防止学习教育“灯下黑”。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五是坚持激发基层活力。着力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调动党支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总结推广基层党支部工作法。六是坚持选树典型。深入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七是坚持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问题。
二、精心安排学习内容
(一)制定学习计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执行党中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按年度作出学习计划安排,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和学习方式,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学习计划要报所在党支部备案。
(二)突出学习重点。 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要以党章为统领,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深入学习和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真正使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学习系列讲话。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不断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安全监管监察改革发展和实践要求。三是拓展学习内容。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教育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
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按照“四讲四有”具体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一是做到政治合格。重点是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做到执行纪律合格。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做到品德合格。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四是做到发挥作用合格。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安全生产重大事件、艰巨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改革创新、行政执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勤恳恳,表现出共产党员应有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要运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主题实践、岗位练兵、知识技能竞赛等,促进党员提升履职能力和基本功。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大力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持续经常查找解决问题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三是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一是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要查找分析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两面人”等问题;要查找分析党章意识、党员意识是否牢固树立,着力解决组织纪律散漫、组织观念不强、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要查找分析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解决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问题;要查找分析是否做到履职尽责、担当负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宗旨观念淡薄、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安危,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精神不振、工作慵懒散拖、不作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二是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
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即可。二是谈心谈话要经常,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三是各级党组织对本部门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点名通报,要把本部门本单位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干部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民主评议党员要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问题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从党性党风上深刻剖析原因,确定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应进行专项整治。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落实情况和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布,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坚持改革创新精神,针对长期积累的共性问题,要通过改革的办法,从制度上加以解决,一些个性化问题,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稳妥解决。要通过具体问题的整改,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五、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
(一)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明确学习主题,健全学习制度、增强学习效果,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作表率。要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时刻检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断改进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落实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实施办法,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扎实推动党支部建设
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的意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一)制定年度计划。党支部要根据党组(党委、总支)总的要求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年度工作计划要围绕服务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结合支部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突出“两学一做”基本要求,突出工作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学习主题,有时间安排,有具体措施,有责任主体,有效果检查,保质保量组织实施。
(二)认真开好“三会”。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按照对党小组组织学习的要求执行。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要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状况,结合支部建设情况,确定会议主题和方式,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问题导向,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如实记录“三会”开展情况。
(三)组织讲好党课。党课是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教育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党支部每季度要组织1次党课。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分管单位或联系点讲一次党课。扩大党课授课人范围,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普通党员都可以上党课,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要坚持党课“姓党”,把党课作为学习党的知识、宣讲党的理论、强化党的纪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重要阵地。要坚持“党课是课”,遵循干部教育规律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内容要贴近党员、贴近实际,形式要大胆创新、勇于突破,采取讲座式、互动式、体验式、情景式、案例式等多种方式讲好党课。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手段,探索实践微党课、网络党课、手机党课等载体形式,不断提升党课吸引力、说服力和影响力。
(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建党、建国、建军等重大纪念日和党的重大活动,结合“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支部联学联建、参加服务群众活动等,坚持每年设定一个主题,2017年要以“迎接十九大,学习十九大,做合格共产党员”为主题,采取组织党员听党课、开展学习讨论、志愿服务和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要贴近实际,增强感染力、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要善于运用“支部工作”APP、“两微一端”等新技术新媒体,拓展组织生活的途径和载体。要落实基层党建活动经费保障,活动经费可以根据规定从党费或专项党建经费列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禁止以主题党日活动之名行游山玩水之实。
(五)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10人以上的党支部要设立党小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支部书记要承担支部建设主体责任,主持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开展支部日常工作,带头讲党课,带头执行支部制度,做好支部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支部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评议考核;支部委员要分工负责,履行好自身职责。要强化支部主要功能,按照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目标要求,强化支部的教育功能、管理功能、监督功能、服务功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党中央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的部署要求,采取督导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将会同人事司持续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着力提高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要执行基本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试行)》,严格落实党支部建设规定,党员在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精心组织,强化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抓常抓细抓长。
(一)履行好组织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要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梳理分析工作短板,研究制定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加强督促指导。京外直属单位要统筹落实地方党委的部署要求,抓好结合,协调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健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构,保证工作力量,已建立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机构要继续保留,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二)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要多途径、多方式了解掌握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措施,进行严肃处理。要加强分类指导,采取不同组织形式、突出不同学习重点,为党支部自主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将按照分工,分别督促指导各单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其中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督促指导总局机关各司局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司负责督促指导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京外直属事业单位。
(三)加强评议考核。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注重从党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作用发挥看效果、让党员群众作评价。要及时总结交流新鲜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充分利用“两报”、政府网站、《政工之窗》、党建信息管理网等载体,大力宣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将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确保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久久为功、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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