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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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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是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建设和管理的具体组织者、参与者和实施者,是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最核心、最关键因素之一。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队伍和行业健康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素质的指导意见》(交人教发〔2015〕180号)和开展“6+1”平安交通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部决定开展“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以下简称“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制定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平安交通”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关键岗位为重点,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建设,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水平,为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培养。科学把握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规律,聚焦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重点难点问题,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关键环节,结合从业人员岗位特点,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坚持安全引领。强化“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需求,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夯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基础。

  坚持创新服务。创新方式方法,拓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空间,依托“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积极推进网络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计算机技术和模拟器等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考核评价中的应用。

  坚持分工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健全企业、管理部门、社会协同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的工作机制,突出交通运输企业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强化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服务,形成分工明确、统筹推进、协同配合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交通运输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一线普通岗位从业人员为重点,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设,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培养模式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水平进一步提高,支持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末,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总体水平明显增强。主要体现在:

  --“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强化管理部门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责任。

  --“两个网络”充分融合。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实体培训网络和互联网培训网络,推进实体培训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互联网培训的优势得以充分展现,形成互补融合的教育培训网络。

  --“三个维度”明显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广泛普及、安全生产专业技能大幅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基础得到夯实。

  --“一个平台”有力支撑。加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使用、管理及服务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力度,为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及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管理制度体系。

  1.完善管理制度。系统梳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相关管理制度,提出相关管理制度立改废清单,加快建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各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管理制度体系(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汇总,相关业务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按照管理制度立改废清单,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及承运等企业或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及职业行为(法制司、运输服务司牵头,201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值班规则》,结合本地实际,根据需要制定100总吨以下船舶船员值班制度(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直属海事机构牵头,2020年)。

  2.制修订操作规范。系统梳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作业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相关规范,提出立改废清单和制修订计划,加快编制、修订、完善相关规范。(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汇总,相关业务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按照制修订计划,修订完善港口相关安全作业规程,指导港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运局牵头,2018年)。制修订潜水员、水上救生员安全作业相关规程,规范潜水和水上救生行为(救助打捞局牵头,2018年)。修订《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运输服务司牵头,2018年)。不断修订更新《危险货物运输救援应急指南》,指导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置工作(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长期)。

  3.完善职业标准。系统梳理交通运输各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相关职业标准,提出立改废清单,列出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汇总,相关业务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制修订城市公交、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筑路工、桥梁工、公路养护工、隧道工,港机司机、船闸及升船机运管员,潜水员、船舶引航员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关键岗位职业标准,明确各岗位职业要求(相关司局牵头,人事教育司配合,2020年)。

  (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培训体系。

  1.搭建培训服务平台。研究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培训需求,编制交通运输各领域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目录,发挥部属院校、共建院校、交通运输职业院校、职业资格机构以及企业等单位优势,搭建实体培训和互联网培训网络平台,协商确定并发布各培训项目资源,供企业自主选择或委托培养,服务交通运输企业及广大从业人员(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汇总,相关业务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人事教育司配合,2018年)。

  2.发展职业教育。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纳入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2018年)。总结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制定并落实《关于开展大型客货车辆驾驶员职业教育工作的意见》(运输服务司牵头,2017年)。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开展交通运输安全认知教育(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长期)。

  3.加强继续教育。充分运用移动客户端和网络,对道路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素质继续教育,推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优质资源网上共享(相关业务司局牵头,职业资格中心配合,长期)。

  4.强化警示教育。编制“举案说法”案例集读本,从法律视角解读分析重特大事故案例,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启示(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2017年)。督促事故发生企业开展交通运输事故案例分析,标识交通运输重特大安全风险;制作企业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片,强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督促企业组织一线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开工前安全警示教育;监督道路客运驾驶员,车辆驶离车站前,播放“安全告知”,提升乘客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长期)。

  (三)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考核评价体系。

  1.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考核。科学编制交通运输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核大纲、教材等,严格关键岗位职业资格考试考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汇总,相关业务司局负责,长期)。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道路运输、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编制考核大纲和基础题库,并组织开展考核(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分别牵头,2018年)。落实《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编制相应考核大纲,开展有关考核和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水运局、海事局牵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负责,长期)。

  2.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水平。落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运输服务司牵头,长期)。加快建立实施注册结构工程师(桥梁工程)资格制度(人事教育司牵头,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调整内河船员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标准和比重,强化船员实操能力评价(海事局牵头,2018年)。运用模拟器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船员适任考试科学化水平(海事局牵头,长期)。

  3.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竞赛活动。开展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驾驶、安全施工、安全操作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人事教育司牵头,相关司局配合,长期)。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安全诚信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长期)。

  4.强化安全监督检查与信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持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范围(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长期)。推进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考核,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信用信息公开查询机制,加大信息在“信用交通”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公示力度(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政策研究室、人事教育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配合,2020年)。

  5.强化安全与培训监管。建立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船员、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等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退出(相关业务司局分别牵头,2019年)。向社会开放道路运输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船员、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等培训机构培训质量信息,完善培训机构社会化监督机制(相关业务司局分别牵头,2018年)。

  (四)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支持保障体系。

  1.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力度,为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及管理水平提供支持保障(相关业务司局分别牵头,长期)。建设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强化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水运局牵头,2019年)。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危险货物储运和应急操作查询平台(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2019年)。建设内河船员自助服务平台、移动服务平台、远程培训平台和远程考试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服务内河船员;建设内河船舶船员协同管理系统,加强对内河船员履职活动和内河船员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和航运公司的监督管理(海事局牵头,2019年)。完善计算机考试系统和应用能力虚拟场景考试系统,用虚拟场景、虚拟现实等技术模拟实际从业状态,考核从业人员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能力(职业资格中心牵头,2019年)。

  2.加强职业健康保障。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普及安全健康卫生知识,增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身心健康意识,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建立一线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强制休息、健康体检、保险等制度,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能力(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长期)。研究制定“两客一危”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健康标准,并监督落实(运输服务司牵头,2018年)。严格落实《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提高船员健康水平(海事局牵头,长期)。

  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督促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安全例会、安全风险告知等制度,引导企业设立事故警示日、警示教育活动周;引导企业在主要生产施工作业现场、运输场站码头,设立安全文化窗口或安全风险告知牌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长期)。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台账,编写《员工安全行为规范》,制作安全操作动漫画册、挂图、视频等;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法治教育,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长期)。

  四、实施步骤

  (一)细化方案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目标措施、进度安排、责任部门和预期成果,并将实施方案于2017年1月底前报送部安委办。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

  1.推进各项软指标建设工作。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基本完成各项软指标的建设工作,完成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所需重点制度、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引导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等;协调相关单位完成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危化品安全和应急操作查寻系统。

  2.推进各项硬指标建设工作。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基本完成各项硬件指标的建设工作,完成协调相关院校和职业资格中心等单位,开展自主选择培训平台和网络培训平台的搭建工作,督促并检查企业充分利用已有平台开展人员素质提升所必须的培训;利用计算机、大数据的技术,实现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管理服务信息化,全面推进并完成素质提升工程各项重点任务。

  (三)总结评估(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政策制度,构建长效机制。部组织开展安全素质提升工作成效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筑牢责任体系。部安委办负责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在办公厅指导下督导部内相关司局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各项工作,检查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成立安全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各项工作。

  (二)确保经费投入。要明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经费保障,将人员素质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编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考试考核及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认真落实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提取、使用安全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支出。

 

  (三)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视支持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广泛宣传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努力形成行业上下更加重视、全社会更加支持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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