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暑期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
  •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 浏览:
  • 查看所有评论
  • }">打印文章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发 文 号】:质检办特〔2016〕734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暑期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暑期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16〕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人员受伤害的事件。2016年5月21日,北京市复兴门百盛购物中心一台自动扶梯停梯检修时,由于现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一名儿童不慎跌入扶梯机坑受伤。5月24日,深圳市新安街道新一佳商场一台自动人行道一块踏板在运行中缺失,一名乘客踩到缺失部位踏空,陷入自动人行道中而受伤,经初步调查,该电梯维保单位在前期更换牵引链条时,没有按要求采用新螺栓固定踏板且未采取螺栓防松措施,致使踏板松脱。5月29日,重庆市北碚区永辉超市一台自动扶梯在维修过程中,由于一名作业人员在没有通知运行的情况下,误动作检修控制装置,导致扶梯突然转动,将正在维修施工的另一名作业人员卷入扶梯中受伤。这三起伤害事件,暴露出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目前临近暑期,电梯将迎来使用高峰。各地和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暑期地铁、车站、机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设备使用温度高、湿度大、负荷重的情况,继续深入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

  使用单位要切实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和应急值守,督促维保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切实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特别是公共交通领域和商业公共场所,要充分认识电梯使用的特殊性,认真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尤其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安排专人值守和巡视,发现电梯运行和乘客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切实加强电梯安装、修理和维保工作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等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和制造单位出具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作业指导文件,开展电梯安装、修理、维护保养等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应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尽量在使用单位非营运期间进行电梯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对确需在营运期间对电梯进行修理或维护保养的,应尽量避开客流高峰时段,同时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周边人员受到伤害。

  三、切实加强施工环节作业安全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等施工单位应切实落实保障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进一步规范电梯施工行为,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做好劳动保护措施,并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电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

  各地质监部门要根据电梯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按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要求,突出重要时段和重点设备,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使用、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保障客流高峰期电梯使用安全。对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使用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遇重大活动,应当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要求,做好电梯安全保障工作。同时,结合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加大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电梯安全常识,特别针对暑期中小学放假的情况,要提醒家长做好儿童乘坐电梯的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意外和伤害。

  各地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总局特种设备局。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6年6月6日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红心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